不再鸟笼公投 连署通过门槛、公投年龄全降低

▲立法院长苏嘉全敲槌通过《公投法》。(图/记者季相儒摄)

记者翁嫆琄/台北报导

公民投票法》修正案终于三读通过!立法院12日处理《公投法》,打破鸟笼公投的「双二一门槛」改为简单多数决,包含公投年龄下修至18岁;公投通过门槛降为同意票达投票权总额1/4即可;公投提案门槛由千分之五降为万分之一、连署门槛由5%降为1.5%;而公投审议委员会也确定废除,主管机关改为中选会

根据三读条文,公投年龄下修为18岁以上即可投票,中选会指出,约可增加60万投票公民;另外,对确定删除公投审议委员会,未来公民或立法院提出公投案,直接由主管机关(全国公投由中选会、地方公投由地方县市政府)受理审核即可。

同时,公投提案仅需最近一次正副总统选举总人数的万分之1、成案门槛由5%下修到1.5%,通过门槛则是有效同意票达投票权人总额4分之1后,同意票多于不同意票即为通过。

以去年总统大选选举人数1878万2991人为例,未来1879人就可提案发动公投、28万1745人连署成案,469万5748人出门投票,同意票并多于不同意票即算通过。

同时,《公投法》修正案也开放电子连署,由系统认证码进行连署。通过门槛则是有效同意票达投票权人总额25%后,同意票相对多数就算通过。原本公投提出后放弃或公投结果公布后,3年内不得再重新提出,修法后改为2年内不得重新提出。至于国民党团要求的不在籍投票,民进党团改为「主管机关办理全国性公民投票,得以不在籍投票方式为之,但实施方式另以法律定之。」民进党团认为,之后可在《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订立专章或制定一部法令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