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连署门槛降低!「公投新法」5日生效 台湾迈入公投元年
▲蔡英文总统3日发布了相关修正后条文,公投新法将在1月5日正式上路。(图/记者季相儒摄)
各方人士相当关注的公民投票法,蔡英文总统3日发布了相关修正后条文,因此「新制公投法」将在5日正式生效,此次新公投法重点除了将全国性公民投票的主管机关改为中选会之外,将会大幅降低提案、连署及通过的基本门槛,确保公民参政的基本人权、增加民众的政治参与度。
中央选举委员会3日晚间发布的新闻稿表示,蔡英文总统3日公布了公民投票法修正条文后,中央选举委员将会成为「全国性公民投票」的主管机关,同时负责办理相关事项,这项法令将公布后第3天正式施行,因此民众最快1月5日就能以新法提案连署公投。
根据新制法条内容来看,本次修法将投票年龄降为18岁之外,同时也降低了提案、连署及通过门槛,未来全国性公民投票案,如以第14任总统选举人数1,878万2,991人计算,提案门槛为1,879人、连署门槛为28万1745人,只要有效同意票多过不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超过投票权人总额1/4以上就视为通过。
中选会进一步说明,为协助民众行使公民投票权利,除会配合修正全国性公民投票案提案人名册格式之外,还会制作「全国性公民投票案流程图」供民众参考。公投流程包括提案、连署阶段,提案人提案后,中选会30日内会完成审核,户政机关15日内完成提案人名册查核并送交中选会;若合乎规定相关立法机关及行政机关就要在30天内提出意见书。
接着进入了连署阶段后,提案领衔人必须「6月内」提出连署人名册,并且在时间内交给中选会审查,若合乎规定中选会10日内就会公告公投案成立,接着会在公投日28天前发布公告,同时举办至少5场的发表会、辩论会,实际程序也会依照相关法规稍为变动。
中选会陈英钤主任委员也表示说,中选会为独立机关,将依据公投法所揭示的主权在民原则,透过公平、公正、公开程序,确保人民参政的基本人权,以扩大民众政治参与,促成人民与政府在公共领域的对话,让台湾民主更为深化。
中选会指出,配合公民投票法修正后,该会刻正积极办理后续相关作业,包括修正「公民投票法施行细则」、修正「全国性公民投票意见发表会或辩论会实施办法」及修正全国性公民投票案相关表件格式,同时,也规划建置电子提案及连署系统及订定电子提案连署及查对作业办法,并协助直辖市、县(市)政府依法修正或订定自治条例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