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平法细则拿掉「同志教育」 幸福盟仍不满意

教育部为尊重全国性公民投票案第11案结果研拟性别平等教育法施行细则第13条修正草案并预告,将原本提到的「同志教育」等文字删除,依性别平等教育法规定,纳入性侵害、性骚扰、性霸凌防治教育课程,以充实国民中小学性别平等教育之课程内涵

不过下一代幸福联盟仍不满意,他们认为教育部只是「同志教育」四个字改成性别认同、性倾向教育,根本换汤不换药,周五上午9时30分,他们将到教育部前抗议,要求遵守公投结果。

性平法施行细则第13条原规定:性别平等教育相关课程,应涵盖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等课程,以提升学生之性别平等意识

去年底公投第11案:你是否同意在国民教育阶段内(国中及国小),教育部及各级学校不应对学生实施性别平等教育法施行细则所定之同志教育?此案最后得到708万同意票。

为尊重公投结果,教育部汇整各方意见后,提出性别平等教育法施行细则第13条修正草案,重点内容是:性别平等教育相关课程,除情感教育、性教育之外,依性别平等教育法第2条、第12条、第14条及第17条等规定,应涵盖认识及尊重不同性别、性别特征、性别特质、性别认同、性倾向教育。

教育部学务科长谢昌运表示,性别平等教育法施行细则第13条的修正,是依照性别平等教育法、公投结果、提案团体等意见综合而成,现在网路上进行预告,会再收集各方意见,看是否有必要再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