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用385亿美金债券抵追征8.6亿 吴敦义不怕被境管

▲邱大展指出,党产会要向中国信托提取385亿美金债券抵追征8.6亿(图/国民党提供)

记者张暐珩/综合报导

党产会认定国民党早期以转帐拨用方式无偿取得国有房地,追征8.6亿余元,要在25日前缴交,否则其名下的不动产恐被查封。行管主委邱大展24日表示,国民党认为该行政处分违法无效,已提起行政诉讼。对于党产会追缴价金,将以民国36年第2期美金公债实体债票零散息票缴付,估计现额约为新台币385亿1439万元,用以抵销8亿余元行政处分。

邱大展表示,国民党认为该行政处分违法无效,已于8月8日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对于党产会追缴之价金,将以所持之民国36年第2期美金公债(36年10月发行)之实体债票与零散息票缴付,估计现额约为新台币385亿1439万8735元,缴付给法务部行政执行署,用以抵销上述8亿余元之行政处分。

邱大展表示,即便该批公债被推定为不当取得之财产,但依党条例第九条规定,为履行法定义务仍然可以处分,因此国民党主张得处分该批美金公债。由于国民党已于106年8月22日致函受托人中国信托商业银行,终止信托该批债券,该批债券目前不在国民党手上,行政执行署应立即迳向中国信托商业银行洽询,并提取该批债券。

国民党曾多次说明,该批公债是中华民国政府依据「民国36年美金公债条例」发行时,国民党以党产黄金、美金等外币缴购而取得,目的在协助政府确保国家币值金融制度稳定,以及成为日后新台币发行准备。国民党强调,由于民国36年美金公债条例仍未废止,国民党目前仍得主张该批中央银行发行之公债债权

由于党产会主张追征之来源为民国36年转帐取得之土地,而国民党主张以民国36年政府发行之公债用以行使抵销,邱大展指出,实属合情合理,行政执行署不应刻意忽略这批政府公债效力且不予接受,否则势必造成「双重标准」,有失公允。

国民党主席吴敦义24日出席活动时,则被问到若行政执行署强制追征8.6亿余元,国民党在25日前没有缴清的话,怕不怕被境管?吴敦义则回,「我不怕!」至于国民党党工8月薪水仍无着落,吴敦义说,设法在处理,继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