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不上诉 张花冠泄密有罪、贪污无罪定谳

嘉义县长张花冠被控利用办理采购案的机会泄密、收贿,高雄分院判决泄密有罪、贪污无罪定谳。(图/嘉义县政府提供)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嘉义县长张花冠被控利用办理采购案的机会泄密、收贿,高雄高分院上个月底依泄密罪判张1年10个月徒刑、得易科罚金确定,贪污部分仍判张无罪,可上诉三审。不过,因为《速审法》严格限制上诉三审的要件,高雄高分检30日开会讨论后决定不再上诉,全案到此定谳,张花冠确定不必入监

本案是因嘉义县长张花冠遭控利用县府办理采购案机会,从2010年起,透过妹妹张瑛姬泄露评委名单机密资料厂商,借此收取贿赂,涉犯泄密及图利等罪。

一审时,高雄地方法院依16个泄密罪,判张花冠2年6个月徒刑,得以90万元易科罚金。至于泄漏大埔美二期标案部分,则依泄密罪判张1年8个月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罚金。

全案上诉二审后,高雄高分院改依17个泄密罪,判张1年10月徒刑,可易科罚金定谳,贪污部分则维持无罪判决

高雄高分检主任检察官林应华表示,张花冠案的上诉期限本周一截止,检方开会讨论后认为,二审判决针对贪污部分并无违背法令之处,因此决定不再上诉,全案就此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