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秀莲赴监察院陈情 监委:创宪政先例
针对国务机要费遭起诉,最后无罪判决定谳,前副总统吕秀莲19日前往监察院陈情,因质疑特侦组没有证据而「滥权起诉」,甚至对特别费案「办绿不办蓝」,故特地前往监察院递交陈情书。
监察委员黄煌雄表示,卸任副总统到监院递交陈情书,已创下宪政先例,他也收下陈情书,将于职权范围内,进一步主动申请调查,积极办理。
陈情书指出,2007年9月21日,特侦组起诉吕秀莲、游锡堃以及陈唐山,然而,法院直到今年7月2日,经过4年又9个半月的时间,检察官才放弃上诉,宣告无罪定谳,吕秀莲终于获得清白。
吕秀莲质疑检方「滥权起诉」,认为特侦组无犯罪证据,却「滥权起诉」;甚至「办绿不办蓝」,违反司法公正性。她说,检察官办案多政治考量,而蓝绿政治恶斗,特侦组成为政治斗争工具,无疑是浪费司法资源、践踏司法正义,特侦组甚至从头到尾不办蓝营,选择性办绿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