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秀莲称陈菊答应要办319枪击案 监察院回应了

前副总统吕秀莲日前受访称,她已向监察院长陈菊正式立案,而陈菊回应她「当然要办」,监察院澄清「似有误解」。(本报资料照片)

明天是「319枪击案」19周年,前副总统吕秀莲日前受访称,她已向监察院长陈菊正式立案,而陈菊回应她「当然要办」。监察院18日发布新闻稿强调,尚在了解是否有确实之新事证,目前尚未立案调查,吕秀莲所称陈菊表示要正式立案办理,「似有误解。」

监察院说明,监察院之前调查台南地检署侦办319枪击案有无违失等情,于2009年11月11日提出调查报告,要求法务部针对各界质疑再详加调查厘清,经法务部发文最高检察署采取适当侦查作为,该案业于2014年9月10日决议结案。若有陈情案,除非发现确实之新事证,且经依法定程序,始可再行立案调查。

监察院表示,吕秀莲确有再向监察院陈情,接受陈情的监察委员蔡崇义已依其陈情事项函请高检署说明并提供相关卷证,了解是否确实有新事证中。据高检署表示,相关事项尚在台南地检署侦查中。

监察院强调,基于五权分立,互相尊重,有关侦查事项,本院当尊重侦查机关之侦查作为。除待侦查机关侦查结论,其余仍待了解是否有确实之新事证中,目前尚未依法立案,特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