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卷入澎恰恰光碟案 卢照琴涉强制猥亵少女二审驳回仍判10月

曾经名列十大枪击要犯、绰号「疯琴」的卢照琴涉强制猥亵17岁少女,台南高分院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刑10月。(本报资料照片)

曾经名列十大枪击要犯、绰号「疯琴」的卢照琴,曾卷入艺人澎恰恰自慰光碟恐吓案,2009年7月获假释出狱,又涉嫌于2018年8月对17岁少女摸胸,还用下体磨蹭对方屁股。尽管卢男否认犯行,但嘉义地院仍依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猥亵罪判刑10月,卢男不服上诉,台南高分院28日下午驳回,全案还可上诉。

判决指出,卢男与少女的母亲为男女朋友,2018年8月间卢男打电话约少女妈妈吃饭,少女跟着一起前往,当晚3人一同搭计程车前往桃园入住某汽车旅馆。

少女指控,妈妈因为喝醉,还在路边吐,进旅馆房间后,妈妈在床上睡得很死,她进厕所帮妈妈清理衣物时,卢男突从背后靠过来环抱,并伸手摸她的胸部,还用下体磨蹭她的屁股,她推开对方,并赶紧逃离房间。

少女说,案发后从妈妈手机的微信对话,看到妈妈传给卢男的讯息,指「我那天是故意喝醉给你机会,为什么你把她吓跑」;之后她质问妈妈,妈妈说,「因很爱卢男,只能答应卢男这么做」。

事后,少女将此事告诉阿嬷及姑姑并提告。审讯时,卢男全盘否认犯行,还供称少女因与母亲吵架才牵怒诬告他;卢男律师也指少女供述内容前后矛盾,且与证人所述不符。不过,一审、二审均认定,因少女没有向卢男求偿的打算,并无诬陷动机,未采信卢男的说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