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冠亨酒驾二审开庭 被害家属、检方:一审6年太轻
涉嫌酒驾害死3条人命的「叶少爷」叶冠亨,先前被高雄地方法院一审宣判6年刑期。高雄高分院3日下午开庭,检方和被害人家属都认为量刑太轻,并拒绝和解,请求法官速审速结、量处重刑;对此,审判长邱明弘仅表示再择期开庭审理。
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天召开二审准备程序庭,叶冠亨仍拄着拐杖,在母亲和律师陪同下出庭。据了解,叶少爷虽在庭上认罪,但他认为一审判刑太重,希望能和被害家属达成和解,也期盼法官交付调解,并再送成大来鉴定车祸原因。
对于叶冠亨的要求,莅庭检察官林应华认为,叶少爷6年刑期太轻,请求从重量刑,同时也认为二审没有交付调解的例子,更没有必要再做鉴定。至于死者家属陈冈逸父亲陈大儒希望速审速结,让被告接受应有的法律制裁;另一名死者李幸蓉的哥哥李富盛则说,没有和解的必要,也不想再被叶家打扰。
叶冠亨在去年4月25日凌晨酒后驾驶宾士车,在高雄市中华三路、光复一街口超速撞到垃圾车,再撞死清晨运动的证券公司副理李幸蓉(47岁),同车友人陈冈逸也伤重不治,李的丈夫许明义(49岁)疑因太过悲伤,不幸在家中猝死,留下就读小二的独生女。高雄地方法院在同年11月9日,判处叶少爷有期徒刑6年,同案被告清洁队驾驶王嘉祥依业务过失致死罪被判2年,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