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冠金龙大楼倒塌案 二审准备庭被害家属要求重判

▲105年2月6日凌晨,维冠金龙大楼地震而倒塌,造成115人死亡、96人受轻重伤,及近3百人无家可归的重大意外。(图/记者林悦翻摄)

记者林悦/南市报导

0206台南永康区维冠金龙大楼倒塌,造成严重伤亡,建商林明辉等5人均被判刑5年,台南高分院15日首次召开准备庭,20余名被害人家属,认为林明辉5人判刑太轻,当庭要求法官变更起诉法条,改用故意杀人罪重判林明辉等人。

15日上午9时40分开庭建商维负责人林明辉、设计经理洪仙汗建筑师张魁宝、郑进贵大合钻探技术顾问公司结构部结构技师郑东旭等5名被告出庭,还有20余名被害人及家属以原告身分出庭。

审判长陈珍如当庭逐一让出庭的被害人及家属表示意见受害人指称,5名被告都不认罪,偷工减料恶行,应用杀人罪来判,不该只是业务过失致死罪而已;有的家属哭诉说,林明辉害她全家都往生,她要林明辉还命来,希望法官以杀人罪重判,直说判太轻如何安慰死者在天之灵。

经过2个多小时的开庭,有的被告要求诘问林明辉,也有要求再传证人调查其他事项等等。最后,陈珍如决定3月10日下午2时30分,再开一次准备庭。

105年2月6日凌晨,维冠金龙大楼因地震而倒塌,造成115人死亡、96人受轻重伤,及近3百人无家可归的重大意外。检察官认为建案结构分析与设计、建筑设计图绘制建筑施工监造监工过程中偷工减料所造成,建商林明辉等5人有明显疏失,导致大楼耐震强度韧性不足而快速倒塌,建筑物无法维持完整结构而崩毁,导致严重伤亡。一审法院105年也依业务过失致死罪的最高刑度,5名被告各判决5年,皆并科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