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台南维冠大楼倒塌酿115死 黑心建筑师等4人判5年定谳
台南市维冠金龙大楼于2016年2月6日在地震中倒塌,造成115人死亡、96人受伤、289人无家可归,包括建商林明辉、建筑师张魁宝与结构技师等5名被告,被依业务过失致死罪提起公诉。一、二审均将5名被告判刑5年,张魁宝等4人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21日驳回上诉,维持5年刑期、各并科罚金9万元定谳。
▲台南永康的维冠大楼倒塌,在倒塌的现场破损梁柱中,清楚可见用沙拉油桶当支柱。最高法院今将建筑师等人判刑定谳。(图/《ETtoday新闻云》资料照)
本案共5名被告遭检方提起公诉,分别是维冠建设负责人林明辉(67岁)、建筑师张魁宝(66岁)、郑进贵(66岁),维冠公司设计部经理洪仙汗(61岁)、大合钻探技术顾问公司结构技师郑东旭(55岁)。5人一、二审均被依照「业务过失致人于死罪」的最高刑期,判刑5年、各并科罚金9万元,林明辉放弃上诉第三审,张魁宝等4人上诉,最高法院审理后,做出如此判决。
维冠金龙大楼位在台南市永康区永大路二段与国光五街交叉口,是一处住商混合社区大楼,事故发生在2016年2月6日凌晨3时57分,当时高雄美浓发生芮氏规模6.6的大地震,维冠大楼发生严重倒塌,整栋大楼(包括A、B、C、D、E、F、G、H、I栋)全数往永大路二段方向倒塌,躺平在马路上。经过连日搜索,最终在2016年2月18日该大楼确定死亡人数达115人, 生还者175人,其中96人受伤,死亡人数超越了于1999年9月21日倒塌的台北东星大楼(87人死亡),成为台湾史上因单一建筑物倒塌而造成伤亡最惨重的灾难事件。
案发后检调单位追究责任,认为建商有偷工减料并且规避未来发生事故时应负责任之嫌,检方也在残骸中,发现大楼破损梁柱并非实心,而且使用沙拉油桶充当支柱,同时还发现保丽龙,另外也发现梁柱断裂处均位于钢筋续接处。因此检方认定建商、建筑师等人具有过失,提起公诉,最高法院接受一二审见解,21日判决定谳。
另外,本案267名受灾住户分别提出两项民事诉讼,求偿金额达87亿元。而台南市政府、法律扶助基金会等单位,也协助对5名被告执行假扣押,目前扣得约6亿元,距离求偿金额仍有很大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