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大郡倒塌案 更四审判建商建筑师连带赔3.15亿

林肯大郡赔偿案,更四审判赔3.15亿元。(图/视觉中国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新北汐止区林肯大郡在1997年发生倒塌事件,造成28人死亡、数百人无家可归。230名住户认为房屋结构受损乃因建商建筑师等人疏失,因此起诉求偿。案件缠讼21年,高等法院更四审25日宣判,判准220名住户每户可以获赔74万余元到358万余元不等,总计判赔3亿1498万余元。可上诉。

林肯大郡是建商林肯建设公司在1993年所推出的建筑专案,打出「台湾第一座复合式整体开发的大众贵族化社区」作为促销的口号,总计分有「金龙特区」、「总统特区」、「15楼区」等七个区,总户数容纳约1450余户。但1997年8月18日,温妮台风侵袭北台湾,林肯大郡挡土墙崩落,造成28人死亡,数百人房屋损坏,无家可归。

事后检方究责,发现有官商勾结弊案,检方对林肯建设负责人李宗贤等6名建商与台北县农业局工务局等14名官员,提起公诉。最后4名公务员分别遭判刑2年到9年不等的刑期定谳。至于民事赔偿部分,住户提出国赔诉讼一审判决台北县府须国赔5700余万元,案件持续缠讼。新北市府于2010年与住户达成和解,发放补偿金1亿3777万元。

另外230户住户不满,认为建商与建筑师在设计、盖造房屋时有疏失,因此起诉向林肯建设负责人李宗贤、后续接手的霖肯公司以及建筑师卢正尧等人求偿3亿1719万余元。案件于2015年更三审时,判决林肯建设、建商李宗贤、建筑师卢正尧等应连带赔偿230名住户共1亿5千多万,每位住户可获赔50万多元至165万元不等。

案经废弃发回,高等法院更四审于25日宣判,仍认定李宗贤、霖肯公司、卢正尧等人须连带赔偿,其中更四审仅余220住户,分别判准金额自73万9923元至358万914元不等,合计判准3亿1498万1441 元,几乎全数判准。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