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玮辰/《博恩夜夜秀》过度省略的判决与司法不信任

知名脱口秀表演者博恩,目前正在进行「博恩夜夜秀」集资计划,并在8月20日推出试播集,短短5天浏览人次在YouTube平台累积13万、在脸书平台更有24万,可以说踏出了成功的一步。

不过节目段落中对于几个公然侮辱案例的解读,《律师吉他》脸书指出了3个误解,引起了讨论,博恩在相关的讨论串下陆续回应后,也正式在粉丝页发表了声明,承认部分的错误,也解释了他的用意。

篇文章除了补充几个《律师谈吉他》没有谈到的点,也针对博恩的最新声明,提供一些想法,希望有助于大家更深入思考这几个判决。

博恩引用的判决都不是最终的审判结果?!

《律师谈吉他》指出,博恩节目中引用的其中一个无罪判决,上诉后已经被二审撤销,改判有罪

对此,博恩回应他知道这个情形、但还是决定举这个例子后,《巴毛律师混酥团》加入战局,批评「刻意扭曲判决内容让民众对司法不信赖」。博恩也坦承这个例子确实「没有完整呈现来龙去脉」,但表示「我觉得判决书只要找够久(我相信我也不需要自己再去查),一定有『本身就会有让人民产生不信任感』的判例。我举的例子可能不好,但能达到这个目标的例子多得是。」

事实上,博恩节目中引用作为笑点的4个判决,除了其中一个博恩已经公开承认引用错误外,另外3个判决,被上诉后最终的审判结果,都跟博恩节目上说的不一样。

1.骂「肖查某、不要脸、没有用」→博恩说:无罪(台南地院104易410)→最终审判结果其实是罚3000元(台南高分院105上易235)

2.骂 「香蕉」→博恩说:有罪(台东地院 105易122)→最终审判结果其实是无罪(花莲高分院105上易132)

3.骂「妳不要傻傻的去给人插爽」→博恩说:无罪(台北地院105易306)→最终审判结果其实是罚6000元(台高院105易1619)

连博恩在节目中引为笑点、但事后在声明中表示「这是个合理的判决」的 「香蕉(暗讽妨害性自主案件受刑人)」有罪判决,其实后来都被二审撤销改判了。博恩到底是有心还是无意?这个就不得而知,不过如果博恩所有的举例的笑点都是建立在(套句博恩自己的话)「没有完整呈现来龙去脉」,或许博恩可以再加加油。

▲知名脱口秀表演者曾博恩日前主持的《博恩夜夜秀》推出试播集,成功引起话题。(图/翻摄自Facebook/Stand up, Brian! 博恩站起来!)

什么是「本身就会有让人民产生不信任感」的判决?

博恩说「我觉得判决书只要找够久(我相信我也不需要自己再去查),一定有『本身就会有让人民产生不信任感』的判例」,果然判决会让人民产生不信任感,已经是个无庸举例、不证自明的事实啊。

本文当然不是认为没有任何判决会让人民产生不信任感,不过想刚好借由这几个例子,来挑战看看大家对于「会让人民产生不信任感」的想像。

上述1.骂「肖查某、不要脸、没有用」无罪的判决,其实是被告在调解的时候以 「不要脸,没有用,很没用」等语辱骂他的前夫,和以「不要脸,肖查某」等语辱骂他前夫的新任太太。当时详细对话的录音译文可以看上述的判决连结,不过这边要说明的是,其实一审判决认为上述话语是构成公然侮辱罪的,但因为对名誉权的侵害微小,不到需要用刑事处罚的程度,才判决无罪。

判决的主要理由是,被告与告诉人因为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及财产分配,花了很多心力调解,但立场不同,当时在调解室外又起口角;一般人如果长期下来累积很多不满,又在至亲面前受到指责,情绪本来就有可能失控,被告本身的侮辱言词,也是在这样的情境下脱口而出,因此不到需要用刑事处罚的程度。

上述3.骂「妳不要傻傻的去给人插爽」无罪的判决,完整的句子是「妳不要傻傻的去给人插爽还不知道」,因为经营土地仲介平台的A、B带被告去花莲看地后,开始怀疑被告没有钱买地,旅费分摊也产生争执,让被告很不满,而跑去A的办公室与A争执,指称A是诈骗集团现行犯,并对之后到场声援的B说出上开话语。

一审判决无罪的主要理由就是,被告在前述的情境脉络下对B说出这句话,其实是警告、告诫B不要再被其他人骗,或再做出质疑被告的举动,虽然用词粗俗,但并没有辱骂B的意思。

而博恩在声明中表示「这是个合理的判决」的2.骂 「香蕉(暗讽妨害性自主案件受刑人)」有罪的判决,为何到二审改判无罪?

二审判决认为,告诉人自己坦承他有拿判决书给别人看,大家都知道他是因为跟女友发生性行为、被女友之母提告而入狱,其他证人也说,被告都是叫告诉人「香蕉」,两人还有说有笑,其他狱友也有称呼告诉人「香蕉」的,所以被告称呼告诉人为「香蕉」,并不会贬损告诉人在社会上的人格地位。

要变成笑点,就必须省去的脉络

在看完上述不符合博恩期待、被撤销或着改判之后的判决,你觉得都没有道理吗?这些是否都是「会让人民产生不信任感」的判决呢?

一句话,在不同的时空环境、情境脉络下,本来就有可能有不同的意义,甚至可能同时有多种意义,或者意义暧昧不清。检察官、律师如何提出主张、据理力争法官如何在有限的时间、证据下,还原当时的情景,作出妥适的判断,都是司法人员竞业业、全力以赴的。他的结果可能不完美,但都是在每个完全不同的社会事件中,经过一点一滴的努力而来,慢慢累积出来的法律图像。(这边推荐大家「台客剧场」参加国民法官模拟法庭后的心得)

省略掉事实脉络的呈现、省略掉案件的来龙去脉、省略掉严谨的正当法律程序、省略掉诉讼过程中司法人员的努力,就会成为一个节目中的笑点、一个新闻的杀人标题、一个冲刺点阅率的绝佳机会。再多的司法改革法案、再多的法治教育普及,当博恩这种说法无法撼动时,一切好像都没有意义:「判决书只要找够久(我相信我也不需要自己再去查),一定有『本身就会有让人民产生不信任感』的判例。」

对于博恩在节目中带领大家去思考公然侮辱除罪化等司法政策的用意,我个人是非常欣赏的,也期待他之后的作品(但希望他未来找判决不要再只「浪费一整个下午的时间」,套句他自己的说法)。不过正如博恩希望观众看完后他的节目后能有多一点的思考,这篇文章也期待大家经过本次事件,下次看到新闻上又出现「会让人民产生不信任感」的判决时,能够稍微保留一下意见,上网查查判决、或者一些法律普及的粉丝页所写的评论,再下定论也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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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玮辰,司法院调办事法官。本文转载自《Wc Shih Medium》。以上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云论》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