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会展中心案二审宣判 乡林建设 赔中市府1.37亿
台中市政府与乡林建设公司缠讼多年的「国际会展中心」诉讼案,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日前做出判决,乡林建设除应赔偿市府2,376万元违约金外,还须再赔市府1亿1,340万元的土石方价金,合计1亿3,716万元。
乡林昨(25)日则表示,该判决不会影响乡林运作,但仍将依法上诉,争取权益到底。
台中市政府原预定在秋红谷生态公园现址,兴建国际会展中心,以BOT方式委请乡林建设兴建,但乡林在该处挖大水池后,就因双方合约争议纠纷而导致工程停摆。为此,市府与乡林终止契约,并以「给付违约金」为由,提起诉讼。台中地方法院97年一审判决,判决乡林建设应给付市府2,502万元的违约金,但土石方价金部分则免赔。市府向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提起上诉,二审判决本月19日出炉,法院判决乡林建设除应给付台中市政府2,376万元违约金之外,还需给付约1.13亿元的土石方价金,扣除市府已收到6,32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与一审给付的金额2,502万元之后,乡林建设还须给付4,893万余元的土石方价金。
此外,乡林集团总裁、涵碧楼大饭店负责人赖正镒,被指控指示集团财务长林庆丰,挪用涵碧楼资金,借贷给妹婿、前立委许舒博,共计1,200万元。因赖、林等2人均认罪协商,台中地方法院昨日判决书出炉,赖、林被依业务侵占罪,分别判处1年,及10个月的有期徒刑,并给予缓刑3年。另赖、林等2人须分别向公库支付150万元及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