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云翠倒塌 建商等3人各判5年

花莲0206地震造成云门翠堤大楼倒塌,酿成14人死亡惨剧。(本报资料照片

花莲0206地震造成云门翠堤大楼倒塌,酿成14人死亡惨剧,花莲地院审理后认为,大楼建案实际负责人刘英麟违法雇工施作并自行监督,又涉偷工减料,其中柱子钢筋短接,大楼抗震能力显然不足,昨依过失致死罪的最重法定刑,对刘英麟、建筑师游德荣土木技师陈祯祥各判刑5年。全案可上诉。

云门翠堤管委会主委李葳得知结果,不舍14位邻居的悲剧,在脸书上写下「竟然只值5年」、「谁能还14人未完的人生」。

75岁刘英麟1990年在花莲市兴建地下1层、地上12层的钢筋混凝土梁柱构架构造物,并取名「云门翠堤大楼」对外销售。委由游德荣委托土木技师陈祯祥负责大楼结构分析设计,并出具结构计算书,再由游德荣在该结构计算书签证。不过低估静载重14%,连带地震横力低估8.5%。

判决指出,云翠大楼除设计耐震不足,又有错用强度不足的钢筋、柱主筋搭接长度不足达1/2以上等疏失,两者合并造成钢筋强度仅剩原设计强度的3到4成,另梁构件有多处下层钢筋根数图说明显不符,显有偷工减料。

法官指出,大地震发生时,因云翠大楼有前开结构设计建筑施工之缺失,导致地震发生后未久,大楼靠商校街一侧柱压力破坏,同时反侧柱呈现张力作用,因钢筋强度严重不足,造成反侧柱拉断,大楼才倒塌。

地震造成195户受灾户,其中43户选择县府协助「异地重建」,今年初抽签选位后,几经波折,上个月24日才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