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翠大楼倒塌案 检疑建商疏失降耐震度声请羁押
花莲地检署侦办云门翠堤大楼倒塌案,经同步搜索台北、台中、台南各处,并讯问相关被告、证人后,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建商。
花莲地检署侦办0206震灾云门翠堤大楼倒塌案,于地震翌日清晨立案侦查,先后传讯建物兴建及使用之各关系人,以厘清建物兴建、改建始末,并嘱托台湾省土木技师公会进行倒塌建物之鉴定工作,配合云门翠堤之拆除程序逐层进行采样鉴定,并送实验室进一步检测,采证程序于昨日入夜结束后,实验室之检测则仍持续进行中。
承办检察官多次在现场履勘、采样及花莲县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队全程拍照、摄影过程中,发现营造商施作工程之诸多重大瑕疵,承办杨展庚主任检察官及黄思源、罗国荣检察官为厘清工程瑕疵之责任归属,指挥调查局东部地区机动工作站、花莲县调查站、北部地区机动工作站、中部地区机动工作站等50名调查官,持搜索票于昨日上午七时同步搜索分别位于台北、台中、花莲之云门翠堤大楼营造商北歌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阿官火锅及漂亮生活旅店之负责人、建筑师、土木技师、设计师、供料厂商之住所及营业处所共计15处,扣得关于云门翠堤大楼兴建、改建之相关证物。
检察官并再度传唤被告即兴建云门翠堤之北歌建设负责人刘○麟、设计监造之建筑师游○荣、进行结构计算之土木技师陈○祥、阿官火锅及漂亮生活旅店之负责人陈○印及王○秀等五人,及证人即室内设计师、供料厂商等十余人相互对质厘清事实。
讯后认为被告五人均涉嫌业务过失致死等罪嫌重大,其中被告刘○麟系云门翠堤大楼建案负责人,明知其不具土木技师等相关专业技师资格,在发包施工时,本应注意其工程应交由合法雇有土木技师等专门技术人员之营造公司承揽,在由专业人员负责之情形下,完成符合设计图说、建筑技术成规及合格专业人员所应熟知技术规范之建筑物,以具备符合法令所定之结构强度与耐震能力,竟疏未注意及此,草率自行雇工施作并自行监督,致所施工完成之建筑物有重大降低结构强度暨耐震能力之违误,且因房屋结构施工错误之重大过失,致云门翠堤于地震甫发生八秒钟内,立即发生溃散性之破坏,致投宿于云门翠堤大楼内「漂亮生活旅店」之旅客及该旅店员工合计十四人毫无逃生之机会,因此遭倒塌之建物重压而罹难。
被告刘○麟案发后对于其过失情节之供述避重就轻、匿饰卸责,显有勾串共犯、证人之虞,经检察官于今日凌晨声请羁押禁见。另被告游○荣、陈○印及王○秀分别经谕知30万、50万、30万元交保候传,并均限制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