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之乱 前所长删档案缓起诉
台北地检署侦办黑衣人闯入中仑派出所案11日侦查终结,由襄阅主任检察官陈玉萍(见图)举行记者会说明。(赵双杰摄)
喧腾一时的「松山之乱」案,台北地检署经过13天调查,11日侦结。北检查出,前中仑所长许书桓因怕损及惹祸教官杨忠莅颜面,接受巡佐傅荣光建议,刻意删除监视器96秒画面,涉犯灭证罪,打脸警方「误删」说词,检方审酌许、傅2人服警职认真负责,给予缓起诉处分,命2人各支付公库15万元及接受4小时法治教育,全案仅起诉砸坏电脑的徐权1人。
巡佐建议所长处理影像
起诉指出,松山警分局督察组教官杨忠莅4月16日凌晨餐叙后,行经南京东路、北宁路口处,见徐权10人在骑楼下高声喧哗,上前怒骂脏话要求小声一点,10人误认徐是附近工地的工人挑衅,群起追逐杨冲进中仑所,因找不到杨,大声咆哮,徐权抄起铁椅,砸坏值班台的警用电脑荧幕;副所长颜敏森闻声察看,上前压制徐,并与其余员警合力把10人驱离至派出所外。
当天上午许书桓欲调阅监视器画面,因不会操作设备而作罢,晚间傅荣光进入许的办公室,指杨惹出的事件没有处理移送,建议把影像「处理掉」,许担心影像外流有损杨及警方颜面,遂与傅将监视器主机格式化,删除档案,而非警方所称「不慎误删」。
闹事者仅起诉砸电脑1人
北检认定许、傅涉犯湮灭证据罪,痛批2人身为执法人员,竟为回护同仁而知法犯法,但审酌2人认罪并无前科,服警职以来认真负责,历年考绩均甲等,屡获嘉奖,且许因此事已被记过1次并被调职,应无再犯之虞,且国家培养警职人员不易,遂给予2人缓起诉处分。
至于副所长颜敏森涉犯纵放人犯罪部分,检方认为颜因一时间无法判断群众是否涉及刑事犯罪,因此仅施以强制力,未立刻逮捕,并非故意纵放;且当时所内仅4名员警,人员不足情况下选择驱离,维护驻地安全,纵放人犯罪嫌不足,将颜不起诉。至于颜员有无行政疏失,则交由警方内部调查处置。
此外,闯进松山分局的10名黑衣人部分,检方根据96秒关键画面,发现徐权砸毁电脑犯行明确,依毁损公物罪起诉;其余9人在派出所咆哮喧哗,目的是找杨理论,未对员警施暴或辱骂,不构成妨害公务罪,全部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