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人遭界外飞球打伤眼 中华大联盟胜诉免赔钱

▲看棒球比赛观众要随时注意场内状况。(图/棒协提供)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一名妇人两年前在新庄球场观看职棒球赛,一记界外飞球直飞而来打破她的眼镜伤及眼球,左眼视力矫正后只剩0.05;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判决中华职棒大联盟胜诉,不需赔偿;全案可上诉。

法院4日公布判决指出,周姓妇人于民国99年间到新北市立新庄棒球场看球,坐在三垒观众席;5局下半,选手一记界外平飞球飞来,击中周妇眼部,造成她眼球凹陷,治疗矫正后视力仍大幅衰退,只剩0.05。

妇愤而向中华职棒提起民事诉讼,求偿医药费、就医交通费叶黄素营养品精神抚慰金等,总计541万余元;赵妇丈夫为此提起过失伤害告诉,中华职棒获不起诉。

中华职棒表示,为提醒球迷小心飞球,球场不但设有警语,还会广播告知观众;况且事发时,周妇四周的观众都安全闪过飞球,可见是周妇自己不够注意才受害;以美国判决为例,观众应自负被飞球打伤的风险,主办比赛者不必赔偿。

法官审理后认为,联盟已适时以广播、警语提醒观众小心界外球;且球迷有权利选位,若要避免被界外球击中,可选择内野本垒后方、有挡网的位置;或是选视野清晰、临场感佳的位子,可享受接界外球的乐趣,但必然要承受可能遭飞球击中的风险。

法官认为中华职棒未违反民法消保法,因此判决中华职棒胜诉,不需赔偿周妇;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