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钢梁倒塌4死悲剧 官商8人被判8月至1年6月不等

台中捷运104年发生重大工安意外,酿成四死四伤悲剧。(照片民众提供)

中捷工程在104年发生钢梁倒塌,造成4死4伤工事件检方业务过失致死等罪起诉10名官商吊装业者。台中地院28日判处公务员北捷中区副工程司王起森徒刑8月,可易科罚金。业者有远扬营造工务所长陈松严等4人徒刑10月至1年2月不等;钢构公司工务所所长杜芳明等3人徒刑1年2月到1年6月不等徒刑,7人均缓刑;另中钢构陈姓职安人员及必捷吊车公司何姓负责人等2人无罪、瑨益公司罚金20万元。仍可上诉。

判决指出,「台中都会区大众捷运系统日文北屯线建设计划」的营运及土地开发主管机关是台中市政府,由北捷中区工程土木第二工务所担任土建工程监造作业,北捷中工处再将G3至G9站及全线环控监控系统段标工程发包给远扬营造公司,远扬公司又将「台中捷运CJ902A标工程的钢结构制作及安装工程」部分发包给中国钢铁结构公司,中钢构公司再发包给瑨益公司承揽。

台中捷运CJ902A标工程5B02单元钢箱梁曲量的吊装作业,依工程施工计划及交通维持计划,应使用临时支撑架以免翻覆,并应于夜间施工。但相关人员便宜行事,不但未使用临时支撑架,也未提出变更计划,擅以施工通报单将夜间施工改为日间施工,相关被告知情却未阻止,放任现场工人违反相关规定施工。

施工过程,施工人员有多项违背施工计划及疏于监造过失,而王起森还在「钢箱梁涂装抽查纪录表」签名表示曾会同检查;瑨益也未设置安全设备及措施,防止施工时物体飞落、崩塌,而因曲型钢箱梁因偏心力矩作用而向外翻转,4节总重约209公吨的钢箱梁翻覆在北屯路北上车道,压毁行经的1命苏姓自小客车驾驶及3名施工人员坠落,造成4死及4人受伤工安意外。

法官认为,中钢构公司已出面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死者赔偿800至1400万元不等、伤者赔偿200至600万元不等,合计共赔偿6千多万元,以金钱稍弥补家属痛失亲人的损害,被害人家属对于被告等人也表明不予追究,同意予以缓刑。台中地院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判处被告8人徒刑8月至1年6月不等、瑨益公司罚金20万元。其中,北捷中区副工程司王起森、远扬营造的高姓组长及张姓工程师等3人否认犯行,法官为避免他们心存侥幸,未判王启森缓刑,但得易科罚金,其余8人都获缓刑;并谕知高及张两人须各向公库支付20万元。

法官审酌,中钢构陈姓职安人员及必捷吊车公司何姓负责人因业务内容,无从得知是否需使用临时支撑架或施工时间规定,也未参与决议,而判两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