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早就被吊销!富商3度酒驾撞死空少 二审仍判6年8月
▲富商向咏强第3度酒驾还撞死新加坡空少,二审仍判刑6年8月。(图/记者黄哲民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富商向咏强因两度酒醉驾车,驾照遭到吊销,但他仍无照上路。2023年11月晚间8点多,他又第三度酒驾,结果在台北市中心撞死一名过马路的新加坡空少。一审国民法官参审后,因向男赔偿800万元取得和解,将他判刑6年8月。案经上诉,高等法院二审31日驳回上诉,维持6年8月的刑度。可上诉。
判决指出,现年53岁的向咏强经营高档按摩店,他2015、2019年间两度酒醉驾车,驾照早就遭到吊销,但他仍持续开车上路,甚至还开进口保时捷休旅车出入。而案发于2022年11月1日,向男当天中午与人聚餐饮酒,搭乘计程车返回位在大安区、自己经营的高档按摩店中休息。晚间8点多,他自认为酒已经消退,驾车打算返回新北市新店住处。
但车辆行经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北往南内侧车道,突然撞上走行人穿越道闯红灯过马路的联合航空公司空服员ANUAR。被害人颈椎骨折、左侧血气胸并两侧肋骨骨折惨死。向男的豪车向前滑行72.6公尺才停住。
员警到场后向男自首,员警在距离撞击后1小时对向男做酒测,测得吐气所含酒精浓度达每公升0.58毫克。检方复讯后谕知交保75万元,并在去年7月间对向男依照《酒驾肇事致人于死罪》提起公诉,且因向男属10年内再犯酒驾所致的加重结果犯,法定可处无期徒刑或5年以上徒刑。
一审台北地方法院由国民法官参审,向男认罪并与死者母亲达成800万元和解;死者母亲原本签下和解书放弃追究民刑事责任,但和解金入袋后又变卦,以书面声明「难以真正原谅犯行」,要对方被判刑for a long time(长刑期),并go to jail(坐牢)。一审国民法官将向男判处有期徒刑6年8月。案件上诉第二审。
高等法院二审审理后,仍维持一审的认定,向男自首减刑、达成和解,高院因此维持一审判决,驳回上诉,还是处6年8月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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