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捷运钢梁倒塌4死案 判8人有罪
▲中捷3年前工安意外,台中地院28日判8人有罪,2人无罪。(图/资料照)
台中捷运工程2015年4月10日发生钢梁倒塌意外造成4人死亡案,台中地院28日判台北捷运土二所副工程司王起森判8月,远扬公司陈松严及中钢构公司杜芳明等7人被判10月至1年6月,皆缓刑4、5年,吊车司机及中钢构组长陈柏宏无罪,及瑨益工程有限公司处罚金新台币20万元。仍可上诉。
3年前台中捷运工安意外主因为吊装钢箱未设支撑架,导致钢箱梁偏移翻转倒塌,在钢箱梁内及上方的3名工人死亡,因未封闭车道,1名小客车女驾驶死亡、4人受伤。
28日法官判决,台北捷运土二所副工程司王起森判8月;远扬工务所长陈松严1年2月,缓刑4年;远扬钢构组主任张圻1年,缓刑5年;远扬钢构组长高逢仁1年,缓刑5年;远扬钢构工程师张宗烜10月,缓刑4年;中钢构工务所长杜芳明1年6月,缓刑4年;中钢构工地主任林耀斌1年4月,缓刑4年;中钢构主办工程师刘平1年2月,缓刑4年;中钢构劳工安全卫生组长陈柏宏、吊车公司负责人何源宝2人无罪,及瑨益公司罚金20万。
据检方调查,案发当天北捷副工程司王起森不在现场进行查验工作,而钢箱梁作业应在夜间且封闭车道进行,但远扬工务所所长陈松严,迳自决定把钢箱梁吊装时间改成日间。另曲型钢箱梁应架设支撑架,如:暂撑块、工字拱、千斤顶等各项施工方法,
但中钢构工务所长杜芳明、工程师刘平、吊车公司负责人何源宝、瑨益公司负责人谢光辉等4人为节省施工时程与费用,私下决定以吊车代替支撑架,导致钢箱梁向外侧翻转,自帽梁墩柱上掉落。
案发后,王起森竟在「台北市政府捷运工程局中区工程处钢结构箱梁涂装施工品质抽查纪录表」,写下于2015年4月10日11时50分,有进行相关检验,多涉一条伪造文书罪。台中地院经3年审理,28日上午宣判,判决8人有罪,2人无罪。
台中市交通局长王义川回应中捷意外一事,他说,意外发生后,市府除要求捷运绿线全面停工接受安检,法制局及民政局同时也成立单一窗口,提供死伤者及家属法律、丧葬等协助,并与厂商协商赔偿额度与求偿事宜。
王义川表示,当时市府除要求捷运绿线全面停工,接受安检,更积极与交通部、台北市政府展开三方合约的协商与厘清,以增加、检讨与调整台中市政府可要求的工程监督事项;另由副市长林陵三组成专案小组进行调查,并提出「增加罚则」、「强化稽查」、「进行合约协商」、「强化劳动检查」、「提出检讨报告」等五大方案,避免悲剧再度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