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祥裕/八仙尘爆 一条命关不到4个月
▲八仙尘爆案受伤者陈请,祈求判决还受害者公道。(图/记者李钟泉摄)
文/何祥裕
八仙尘爆案判决一出炉,4年10个月引起社会大众挞伐,若不论伤者,平均一条命只值3个多月有期徒刑,这种判决,不是法官有问题,是法有问题。
盘点一下判决,「一行为而触犯数罪名者,从一重」,这场灾难造成的业务过失伤害、重伤害及死亡,以死亡来科刑,没错;不是累犯无法加重,也无一罪一罚问题,因此最多5年。
「可是这么多人伤亡」,抱歉,刑法中没有以一个犯罪行为,可根据受害人多寡来加重刑责的规定,事实上,在刑法第八章「刑之酌科及加减」,几乎讲的都是「减、减、减」或是「不得加重、不得加重」。
在审判实务中,有不少法官会以最重本刑的二分之一开始「加加减减」,有10种可以拿来加减刑责的考量,例如犯后态度、动机、品行、智识程度等,业务过失致死能判到4年10个月,说实在的,已经很重了。
法官依法审判,反映在判决上,为何大家还会挞伐太轻?这就与人民的法律情感有关,造成这么大规模死伤的灾害,「关久一点」应该多数的声音,法官也可能是这样想,但「依法」就是最多5年,我们只能徒呼负负。
最近几件大案宣判,除了郑捷死刑是「众望所归」外,其他都骂声连连,既然知道法官判刑的习惯,干脆把刑度往上调一倍,法官重判的空间大了,被告才会怕。
此外,对于大规模死伤部分,也可以研究是否入法加重刑责,让犯下大量死伤刑案的被告,在比例原则下被加重刑度,或许这才符合人民的期待、法律的情感。
●作者何祥裕,资深媒体人,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88 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