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琉球求职遭猥亵!介绍人联手老板逼离职 女子提告获赔62万
小花遭同事强制猥亵身心受创,向法院告林男索赔92万余元,案经屏东地院审结后,法官判赔62万余元。(谢佳潾摄)
小花(化名)在林姓男子的介绍下,到屏东县离岛琉球乡一家公司上班,2人变成同事,不料,某日林男趁小花酒醉时强制猥亵对方,事后又与老板联手要求小花离职,导致小花身心受创,小花向法院告林男索赔92万余元,案经屏东地院审结后,法官判赔62万余元。
判决书指出,2021年11月,小花与林男在员工宿舍的庭院外喝酒聊天,2个小时后小花喝醉,林男见状把小花搀扶回对方的房间,不料,这时林男起色心压在小花身上并亲吻对方的双耳,小花吓到赶紧出声制止并推开林男,但林男还是不顾小花反对,隔着衣物触摸小花,强制猥亵得逞。
小花的老板得知后,不但没有帮小花出气,还与林男联手要求小花离职,小花因而身心受创,还因时常情绪起伏异常,导致只能从事一般简易事务工作,工作收入大减,为此,她决定提告林男请求侵权行为损害赔偿,求偿92万948元。
审理期间,林男未到庭答辩,也未提出书状作声明或陈述,案经屏东地院审结后,法官认小花确实是因林男的侵害行为导致精神受有相当之痛苦,判林男赔小花62万948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