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人小年夜下班车祸「遭公司解雇」 怒告老板获赔93万

黄姓妇人下班时出车祸,导致脚跟及腰椎骨折、不良于行,伤后想多请2天假却遭老板质疑伤势造假被解雇,气得一状告上法院。一审判公司解雇不当、应赔偿黄妇72万元,二审逆转认定黄妇受伤非职灾、判公司免赔。更一审再度逆转改判公司须赔偿黄妇76万元。更二审日前宣判,公司须赔偿黄妇93万元定谳。(本报资料照)

黄姓妇人在高雄仁武某家塑胶公司担任操作员,2012年小年夜前下班时出车祸,导致脚跟及腰椎骨折、不良于行,过完年想多请2天假却遭老板质疑伤势造假被解雇,气得一状告上法院。一审判公司解雇不当、应赔偿黄妇72万元,二审逆转认定黄妇受伤非职灾、判公司免赔。更一审再度逆转改判公司须赔偿黄妇76万元。更二审日前宣判,公司须赔偿黄妇93万元定谳。

黄妇2011年6月到该公司担任塑胶射出机操作员,日薪800元。2012年1月20日下班骑车返家时,被邻近工厂的员工开车不慎撞伤,全身除多处擦伤外,左脚跟、第二腰椎压迫性均骨折,治疗后经医院诊断为失能。

由于事发隔天就是小年夜,公司开始放年假,黄妇就医后直接在家休养。10天后开工日,黄妇发现伤势并无好转,打电话到公司向老板儿子请「公伤假」遭拒,改请一般休假(无薪),老板儿子还安抚黄妇说「好了再来上班」。

没想到,2天后黄妇再打电话到公司确认请假事宜时,竟被老板飙骂「我不要妳了!妳好了,也不用来上班」,当天还直接解雇她。黄妇不满公司作为有违劳基法,向劳工局声请劳资争议调解。

2012年4月双方调解时,老板当面指控黄妇「车祸可能是假的」,协商最后也破局。黄妇气得一状告上法院,针对非法解雇、名誉受损、薪资及残废补偿等总计146万元。

公司否认黄妇开工日有打电话请假,强调黄妇是旷职才解雇她,黄妇出车祸的地点不在下班回家的路线上,不算职灾。黄妇反批,自己在上下班时间通勤出车祸,理当属于职灾。

一审法官认为,下班路线本来就有弹性,黄妇回家路线在合理范围内,发生车祸就属职灾,公司解雇受职灾的黄妇明显违法,判公司须赔偿黄妇72万元。

双方不服上诉,二审法官推翻原审认知,认定黄妇下班离开工厂后发生意外,不属于职灾补偿范围,逆转判公司免赔。

黄妇不服上诉至更一审,法官再度认定黄妇下班出车祸属于职灾,加上公司起初未替黄妇保险导致的职灾伤病给付损失,判公司须赔偿黄妇104万元。

黄妇不满判决再上诉,更二审法官调整黄妇的医药、职灾伤病给付额,最后判公司须赔偿黄妇93万元,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