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请假遭解雇 妇怒提告获赔93万

黄姓妇人在高雄仁武某家塑胶公司担任操作员,年前出车祸导致脚跟重伤,过完年想多请2天假却遭解雇,一状告上法院。一审判公司解雇不当、应赔偿72万元,二审逆转认定黄妇出车祸非职灾、判公司免赔。更一审再度逆转改判公司须赔偿76万元,更二审日前宣判,公司须赔偿黄妇93万元定谳。(本报资料照片)

黄姓妇人在高雄仁武某家塑胶公司担任操作员,年前出车祸导致脚跟重伤,过完年想多请2天假却遭解雇,一状告上法院。一审判公司解雇不当、应赔偿72万元,二审逆转认定黄妇出车祸非职灾、判公司免赔。更一审再度逆转改判公司须赔偿76万元,更二审日前宣判,公司须赔偿黄妇93万元定谳。

黄妇2011年6月到该公司担任日薪800元的塑胶射出机操作员,2012年1月20日骑车下班时被邻近工厂的员工开车撞伤,左脚跟、第二腰椎压迫性均骨折,治疗后经医院诊断为失能。

由于事发后公司开始放年假,黄妇10天后开工日打电话到公司想再请「公伤假」遭拒,改请一般休假,老板儿子还安抚她「好了再来上班」。没想到,2天后黄妇再打电话到公司确认请假事宜时,竟被老板飙骂「我不要妳了!妳好了,也不用来上班」,还直接解雇她。

2012年4月调解会上,老板当面质疑黄妇车祸造假,让黄妇气得一状告上法院,求偿非法解雇、名誉受损、薪资及残废补偿等总计146万元。

公司强调黄妇旷职才解雇她,且黄妇出车祸的地点不在下班回家的路线上,不算职灾。黄妇坚称,自己在上下班时间通勤出车祸,理当属于职灾。

一审法官认为黄妇回家路线在合理范围内出事就属职灾,公司解雇黄妇违法,判公司须赔偿72万元。双方不服上诉,二审法官认定黄妇下班离开工厂后发生意外不算职灾,逆转判公司免赔。

黄妇不服上诉更一审,法官认定黄妇出车祸属职灾,判公司须赔偿104万元。该案再上诉,更二审法官调整相关给付额,最后判公司须赔偿黄妇93万元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