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安胎假遭解雇劳检却「查无不法」 怒提诉愿澎县府撤销原处分

请安胎假遭解雇劳检却「查无不法」,怒提诉愿澎县府撤销原处分。(示意图:Shutterstock/达志)

请安胎假遭解雇申诉还被澎县府驳回,提诉愿方成功撤销。图为澎县府将重新召开就业歧视评议委员会,另为合法的处分。(翻摄画面/许逸民澎湖传真)

澎湖发生一起在一家涉嫌违反食安法餐厅工作的钟姓女子,在产前请安胎假后突遭雇主解雇,经向澎湖县政府社会处提起申诉却遭驳回,还好火速委托担任律师的前社会处长,在4天内帮忙提起诉愿,劳动部在8天后即函请澎县府撤销原处分,并命重新召开就业歧视评议委员会,另为合法的处分。

而澎县府这寿命仅有两周的短命处分,也让这一群由局处首长及学者专家组成,号称保障职场中遭受就业歧视之劳工的就业歧视评议委员会颜面无光,尊严扫地。

怀孕遭解雇的钟姓女子,是自111年起担任澎湖某家知名海产店副理,去年8月发现自己怀孕后,便向邱姓雇主表示从今年1月底开始请安胎假,并于4月12日临盆生产。

不料钟女请假两个多月后,于生产前一周,突然接到雇主寄发存证信函索赔并被强制退出劳健保。钟女气愤难当,旋即向澎湖县政府社会处检举雇主怀孕歧视、在生产前后非法解雇及违反劳基法等等,但县府劳检员均认为查无不法,社会处召开就业歧视评议委员会审定后亦认定钟女检举不成立,驳回钟女的申诉。

钟女随后委托今年3月请辞的前社会处长桂祥晟律师向社会处提起诉愿,请求撤销县府的决定并重启调查,桂律师在6月17日提出诉愿后,劳动部连诉愿委员会都没有召开,即在一周的时间内即认定县府处分存在重大明显瑕疵,函请澎湖县政府撤销原处分,并命县府重新召开就业歧视评议委员会,另为合法的处分。

桂祥晟表示,澎湖县政府过去10年来,仅有1件企业违反性别平等工作法裁罚成立,即是他去年担任处长时决定开罚的,原以为在该案后,职场性别平等的观念能有所导正,公务员可以更加勇于任事,维护劳工权益,然本案县府的处置却一如既往,犹如蒙上眼罩般对资方的诸多违法瑕疵视而不见,反而助纣为虐,对本来就身处弱势,且产后虚弱的劳方女性百般刁难,让其对县府的决定深感遗憾,只好循司法途径教育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