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迟到78次手机打卡遭解雇! 女主管要复职获赔333万
▲女主管迟到获赔333万。(图/资料照,记者林冠瑜摄/示意图,与本新闻事件人物无关)
一名郭姓女子先前在旅行社工作,担任韩国旅游业务部长一职,月薪有9万,不过因为常常迟到,甚至用手机远端先打卡,让李姓老板不满,录取的第2年就迟到54次,2013年4月将人解聘,她认为自己表现良好,又多次加薪却被解职,提告要求确认雇佣关系,最高法院认为,公司没有劝导就解聘,判决应该要复职,并赔偿333万的薪水。
判决书指出,郭姓女子在担任部长期间,月薪9万元,不过却常常迟到,让李姓部长不满,认为他2011年、2012年间,一年就迟到54次和43次,甚至还用手机远端打卡,因此在2013年将人解聘,引起她不满,认为只有私下告知又没有处罚,甚至还多次因为表现优异加薪,因此要求确认雇佣关系和薪水。
一审法官认为,郭女2年就迟到78天还拿手机打卡,已经违反了劳动契约,因此判决败诉,到二审则认为,她迟到次数虽然多,但是一次都是5至15分钟,不算很严重,如果公司认为有损纪律,应该要照依劳基法,循序告知甚至处罚扣薪,判决胜诉该让她复职,要从3年多解雇日按月支付至复职日,约333万薪水,经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后,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