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遭机台活活夹死!雇主没设护罩有过失...赔400万缓刑2年

▲台中一名工程师突开启CNC机台遭夹死,法院认定雇主未设置护罩等设备有过失,判4月徒刑、缓刑2年。(图/记者许权毅摄)

记者许权毅/台中报导

台中市一名王男任职于某精密公司工程师,去年4月操作CNC机台时,原本正在进行加工作业,结果未将机台停机,贸然开启安全门,并将上半身探入机台内,导致遭夹死,检方将姚姓雇主依过失致死起诉。法院考量姚男已经向家属赔偿400万,近日依过失致死判处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罚金,缓刑2年。

经查,王男任职于台中市一间精密公司,并且担任CNC立式综合加工机工程师。去年4月12日,王男操作机台时,疏于将机台切换成停机状态,贸然开启安全门,将上半身探入机台内,因机台持续运作,王男头部、身体遭压夹于移动轴与机台外壳,王男被紧急送医后,仍伤重死亡。

检方认为,雇主对于电脑数值控制机械具有危险之部分,其作业有危害劳工之虞者,应设置护罩、护围或具有连锁性能之安全门(护罩开启便会停机)等设备,但该公司并未设置,就让王男操作机台,将姚姓雇主依过失致死提起公诉。

台中地院认为,姚姓雇主未尽业务上注意义务,轻忽劳工作业安全,导致职灾发生,更导致王男死亡,考量已与王男家属和解、赔偿400万元完毕,认定姚姓雇主已尽力弥补犯行所造成之损害。

全案依过失致死罪判处姚男4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罚金,缓刑2年。另该公司犯职业安全卫生法,违反应有防止危害安全卫生设备及措施规定,致生职业灾害罪,科罚金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