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鸟未戴安全防护修冷气遭电死 雇主判缓刑5年赔家属60万
▲桃园市张姓男子3年前被指派维修中坜区某居酒屋冷气空调,因未配戴电工安全帽等防护器具,测试时因主机漏电遭电击致死。(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桃园市张姓男子在2017年10月间与吴姓同事前往中坜区某居酒屋维修空调,未料张在没有配戴电工安全帽与绝缘防护器具下,触碰空调户外机时因漏电瞬间失去呼吸心跳,送医急救后仍宣告不治,桃检将电器行张姓负责人与同行吴姓师傅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嫌起诉;桃园地院认为,吴姓师傅并非工作场所认定负责人且都是劳工,审结判处吴男无罪,电器行张姓负责人则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嫌判处1年有期徒刑,缓刑5年,缓刑期间应按月给付张男父母各5千元,其公司则依「职业安全卫生法」科罚10万元。
检警调查,张男在2017年间受雇某电器公司任职,雇主为同为张姓男子,同年10月5日下午2时30分,与吴姓同事到位于中坜区某居酒屋维修冷气空调,吴在一楼查看电源是否开启,张男则到2楼查看户外机运转情形,但后来吴开启电源后,喊叫张男是否看到户外机运转,但张男却无回应,吴直觉有异关掉电源上2楼查看,发现张男已倒卧在户外机台上方,胸口、双手臂均受电灼伤,且呼吸心跳均已停止,吴随即通知张姓雇主,并拨打119求援将张男送医急救,后转院至林口长庚医院救治,因伤势过重于同月27日,因脑死并呼吸衰竭宣告不治。
地院调查,张男在查看冷气户外主机运转情形时发生漏电,因未配戴电工安全帽与绝缘防护器具遭电死,案发后张姓雇主与陪同的吴姓师傅涉及业务过失致死,张坦承未提供安全防护具给张男,公司虽备有安全帽、安全鞋,但一般到家庭与住宅类场所不会使用,没有特别提醒张男维修时要配戴与提供安全卫生讲习课程。
法官认为,张男致死主因为公司未提供安全设备与应有教育训练与督导,该公司员工仅有3人,所有工作均由张姓雇主指派,并未分层负责,吴姓师傅虽然较为资深,但与张男同属劳工,并非「职业安全卫生法施行细则」所认定的工作场所负责人,不能要求与雇主负担同样义务,认为公司与张姓雇主负责人有疏失,审结吴姓师傅获判无罪;电器行张姓雇主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嫌判处1年有期徒刑,缓刑5年,缓刑期间应按月给付张男父母各5千元,其公司则依「职业安全卫生法」科罚10万元,本案还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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