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欠车贷+夫跌倒脑伤 女看护向雇主借3万5不还被判刑
▲图为屏东地方法院 。(图/记者陈昆福摄)
记者陈昆福/屏东报导
廖姓女看护工先后以子欠车贷款及先生跌倒受伤名义,向屏东陈姓雇主借钱,佯称由看护费工资扣扺,期间再借500元车资回中部,结果一去不回,被雇主控告诈欺罪,屏东地方法院依诈欺罪判处有期徒刑3个月,易科罚金以1000元折算一日,等于罚9万元。
判决书指出,廖姓妇人在屏东市担任陈姓女子母亲之看护工;于111年1月间日以通讯软体LINE传送其儿子贷款所购买之车子已逾期4期未缴纳应偿还的贷款,车子已经被贷款公司拖走,为了取回车子,必须要付78300元为由,要向陈姓女子78300元,并愿意以将来111年3月担任陈女母亲看护的工资(每日2200元)抵还借款等文字讯息给陈女。陈女信以为真,同意借给廖妇37400元,并于同日以转帐方式转入廖妇的邮局帐户内。
廖妇次日下午,在陈女看护其母时,又传送其配偶因为跌倒而脑部出血受伤送医治疗,要向陈女请假赶回中部的文字讯息给陈女。
不久,陈女返回住处,廖妇以车资不足为由,又向陈女借款500元,陈女再借给廖妇500元,廖妇即于当日离开屏东返回中部,因而向陈女诈得35700元(按借款前一日的看护工资2200元陈女尚未给付给廖妇,扣掉这一日工资2200元后,诈得之款项为35200元+500元=35700元)。然事后廖妇未回到屏东市担任陈女母亲看护,也未偿还所借款项,陈女始知受骗,提出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