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局电表疑遭破坏 台电提告讨电费获赔10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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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电桃园区营业处对一家连锁药局位于桃园的分店提告表示,去年店外的电表开关外箱上层封印锁遭到破坏,少收了101万多元电费因此提告求偿,台北地方法院认为,药局须返还不当得利,判全数给付台电。可上诉。

台电提告表示,药局申设电表后从2005年7月29日起供电,但2019年10月25日派员稽查时,发现电表前开关外箱上层封印锁遭到破坏,箱内C相比流器之X1端接线有明显遭人为裁剪之切平缺口,未锁固于比流器X1端处上,造成比流器结线开路,电表因而计量失准。

台电主张,因电表被破坏短收电费,依每日12小时、供电时间360天,计算追偿期间用电度数,药局须补交电费101万5742元。台北地方法院认定,电表确有遭人破坏情况,药局使用电应缴纳费用,判决须给付101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