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新房半年遭追3.6万电费 「你抄3次才发现电表坏,算我倒楣?」
▲台电表示,应缴金额是照上一户屋主的电费下去推估。(示意图/记者周宸亘摄)
台中市一名男子PO出台电8月帐单表示,该期应缴金额高达3万6245元,「你抄了三次表才发现坏掉,所以算我倒楣就对了?这样推估合理吗?」对此,台电回应,已根据新电表的用电度数来估算。
「请问这样对吗?」男子在「爆料公社」脸书社团发文说,和老婆两人住透天厝,房子是2017年9月购买,同年12月装潢好,今年1月入住,1月到6月都有缴很少的电费;直到5月,台电抄表时发现有异状,电表坏了不会转。
住户说,现在电表更换好,台电要他补上2017年12月到今年5月的电费,「他们说是照上一户屋主的电费下去推估」,所以8月收到的帐单是3万6245元,「台电说,你们住进来,表才开始坏掉。」他想问,「你抄了三次表才发现坏掉,所以算我倒楣就对了?这样推估合理吗?」
▼台电说,如果民众有发现电费计算异常,可打1911客服电话询问,会尽快协助处理。(图/资料照)
对此,台电回应,6月抄表发现电表异常未转动,因此更换新电表,并依该电表2017年同期的用电度数,推算电表异常期间需补充的电费差额;经用户反映他们2017年9月才入住,用电情况不同于前屋主,目前已联系上对方,用户也提供房屋产权过户的交易证明。
台电说,为贴近该户的实际用电情形,已依照新电表的用电度数估算,也和用户达成协议。台电提醒,如果民众有发现电费计算异常,台电会定期巡查,用户也可打1911客服电话询问,会尽快协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