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带笔电回家过年」 失联27天遭开除..提告获赔84万
上海一名上班族小张春节期间,拒绝带电脑回家工作被开除。综合陆媒报导称,该公司指控因为员工「失联」27天才把对方解职。经过劳工单位协调后,案情大逆转,上海浦东法院一审判决公司败诉,必须赔偿小张人民币19.4万元(约台币84万)。
▲上海一名上班族过年拒绝带电脑回家被开除。(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据陆媒《工人日报》报导,这起案件发生在2019年春节前,该公司认为过年期间客户可能需要应急服务,要求小张携带电脑回家过年,遭到拒绝,27天假期,他也拒绝联系、上演「失联」。
法庭上,小张向法官解释,「春节假期要陪伴家人,没有工作得义务,27天是正当假期,包括春节假期11天,加上调休12天以及2个周末。」
除了春节搞失联,该公司和小张午休时间认知也出现落差。资方认为,员工手册中规定午休时间是中午12点半到13点,小张有半年时间的午休是从11点半开始。另外,公司指控小张存在恶意拖延工作任务的行为,应该早上9点见客户推到下午才去。
▲被告小张过年爽休27天,公司还赔偿他人民币19.4万元。(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exels)
小张也反击,首先,「实际工作时间安排,公司并未按照员工手册执行。」至于拖延与客户见面,当时收到通知时已下班,征求对方同意后他先回公司拿电脑,才导致迟到。
报导称,上海浦东法院审理后认为如果资方一味地用公司内部规定中的条条框框苛求劳动者每时每刻都「正确做事」,甚至动辄开除员工,一定会导致内耗。
最后,法院判决显示,小张27天不接公司电话不算失联,拒绝携带电脑不属于恶意拒绝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反倒是资方必须需赔偿小张人民币19.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