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文章/加强司法信任 须先改革法院基层人力结构

▲除了法官外,还要法官助理司法事务官书记官、通译等基层人员配合才能完成诉讼,基层人力结构问题必须进行改善。(Photo by Adam Dodge/flicker)

这次司改国是会议大谈法官、检察官的取才、训练(来源、定位、监督)、诉讼制度陪审制或参审制、裁判违宪审查),却忽略了法院基层人力结构的改革

法院审判业务的进行,除了法官外,还要法官助理、司法事务官、书记官、通译等人员互相配合才能完成。但目前这些从事与审判有关的基层人员,却面临著书记官调动频繁、法官助理没有经过专业训练、司法事务官仅能处理有限的业务、通译既不通也无法译的情况。

目前法官助理的遴选是由各法院自行办理,前来应聘者都是刚从大学毕业或是甫考上律师,完全没有实务经验,都要从头开始教导及训练。但因法官助理没有迁调机制,多数人存有骑驴找马、先有再好的心态,所以每当考上律师或有其他工作机会就会离职;法院成为律师先修班,经验无法传承,能协助法官处理审判业务的功能有限。司法事务官则因受限于现行法律规定,仅能处理非讼消债民事执行事件,前两者由司法事务官处理固无可厚非,后者则因当初从事审判的法官人力短缺,欲抽调办理执行业务的法官人力所致,但实施后,法官再无办理民事执行的机会,由于缺乏实际承办执行业务的经验,每当处理执行异议事件,常有隔靴搔痒,摸不着头绪之感。书记官原本高中毕业即可应考,因广设大学法律系结果,目前几乎都是法律系毕业生才能考上,但凭考试成绩分发结果,多数无法如愿,任职数年即申请他调,经验无法传承。通译原本应该负责法庭翻译的工作,但现行通译哪懂得英、日、泰、菲、越、印尼等语言,结果只能帮法官传递卷证资料给当事人阅览,更重要的是控制法庭录音,以便监督法官有没有准时开庭

为什么不能让法官助理有迁调的机制,甚至提供诱因,使其愿意久任,如同美国法官助理的经历是日后遴选为法官的重要参考依据。司法事务官为什么要局限办理民事执行事件,而不能协助法官办理一些小额、简易的诉讼事件?甚至帮忙法官厘清案件争点,加速案件的审理?书记官负责笔录的制作,但因程度参差不齐,打字速度跟不上言语陈述,每当进行交互诘问程序,无法逐字笔录阻碍程序的顺畅进行,不但造成律师需要逐字念给书记官记录,或由法官整理当事人的陈述后念给书记官记录的现象,并也给予当事人争执笔录记载与其陈述内容不符的机会,进而动辄要求更正笔录或声请交付录音光碟

司法院想用委外转译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却连转译者是否具有最起码的法律专业都无法考核译文虽然忠实反应法庭进行的状况,却也是乱七八糟,增加法官阅卷的困难度,根本是在浪费金钱。通译无法翻译,解决的方法竟然是到处寻求外援,以特约通译的方式来充数,目前是委由高等法院来办理,但资格也没有什么限制,就连这次司改筹备委员曾提出「手语」通译要拿乙级证照的建议,法务部都认为有困难。况且,法律文义有其特殊的意义,救援投手没有法律专业,每年只有上过几小时的课程,译文错误百出就不足为奇了。

要建立一个让人民信任司法制度,除了改革诉讼制度,更应该检讨整个司法体系存在的问题,但这次司改国是会议却忽略了与审判息息相关的法院基层人力结构问题,否则改革恐怕难竟其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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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文章花莲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长。以上言论不代表本公司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