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文章/四成的司法公信能成为正义最后一道防线?

法官对于事实的认定及法律见解举棋不定,打官司就像在赌博,让人民没有预见可能性司法公信力怎么可能提升。(图/视觉中国)

有人说:「台湾法律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样」,更有民间俗谚:「一审照判,二审减半,三审猪脚面线」或「一审依法判,二审减一半,最高发更审,最后都不算」,调侃法官的判决结果愈来愈轻,法官对于事实认定以及法律的见解举棋不定。司法既然自称是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那么对于正义的结果,最少也要让人民有预见可能性,不然打起官司好像在赌博,司法公信力怎么可能提高?

最近司法院自己发布的统计数字结果显示,民众对于司法的信任度不到四成,司法改革搞了这么久,数字还是这么难看,改革的方法、歩骤、内容一定是什么地方出了问题

法官判决对于事实的认定要依凭证据,证据的取舍及证明力的判断,本来就是法官的职权,只要不是严重违反经验法则论理法则,外人没什么好置喙的。但就法律的适用来说,明明都有固定的实务见解,偏偏有些「叶公好龙」者,喜欢神来一笔。讲得好听是不墨守成规,不受限于传统窠臼桎梏,彰显人权;说得难听就是标新立异,语不惊人死不休。

以近日立法委员高志鹏涉及贪污图利罪的法律见解来说,最高法院采取「实质影响力说」,判刑4年6月、褫夺公权4年。追溯这种法律见解的源由,无非因为民意代表诸如立法委员、市议员等,无固定的法定职务,因此,实务见解才发展出「实质影响力说」,从陈水扁、林益世、郭瑶琪赖素如到高志鹏等违反贪污治罪条例案件,这种见解可谓斧凿斑斑,蔚成风潮。但这种看法并非没有问题,刑罚的结果是离人妻儿寡人子女,所以刑法要有谦抑性、可预见性及禁止类推解释,而「实质影响力说」很显然的,已经违反上述原则。

法律见解应该是「Slowly but stable」,判决不是在发表论文审判也不是试验场,虽说法律见解并不是不能变更,但数十年来的法律见解已形成人民的信赖,难道这种信赖不值得保护?要改变当然可以,但最少要能够让人民可以预见吧!尤其在法律见解尚未形成共识前骤然改变,伟大的法律见解在二、三审间来来回回,不但造成审判延宕,受判决者更惶惶不可终日,每当被判决有罪的时候,就说「司法已死」,改判无罪时又说「司法终于还我清白」,情愿相信世间有鬼,也不愿相信司法是公正的。伟大的法律见解竟成了票房毒药,「Slowly but stupid」!

因此,要提升司法公信力,绝对要杜绝这种神来一笔、标新立异的见解。近日立法院通过《法院组织法》,要在最高法院设置大法庭,希望能够统一法律见解,衷心期待对于上述现象能有所助益,但细观法条内容,仍要以各庭见解歧异审判庭提出为要件,那么在审判庭提出及大法庭作成决议前,人民的等待恐怕仍是漫漫长路。甚且,有很多案件是无法上诉到第三审的,下级审法院也有法律见解歧异的问题,难道就可以坐视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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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文章,东大国际法律事务所主持律师,国立东华大学财经法律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曾任法官,国立中正大学法学博士。以上言论不代表本公司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