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文章/司法除民怨 重新打造便民、礼民的法院

法院核心工作就是审判,与审判程序有关措施,不能亲民便民,总让人感觉少了些什么!(图/pixabay)

很多人把上法院当作是进衙门,衙门是关人地方,给人感觉冷冰冰,可是现代法院存在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人权,与古代的衙门有着很大的不同。

为改变民众错误观念,多年来,司法院推行一系列的便民服务措施,例如:成立「单一窗口联合服务中心」,让利用法院的民众可以在短时间内完成待办的事情;邀请民众「逗阵绕法院」,借此机会向民众宣传司法改革、科技法庭电子卷证等措施,甚至为减少民众往返法院舟车劳顿,结合地方政府资源,应用科技设备,让偏远地区民众得以用视讯方式获得诉讼程序咨询服务等等。虽然尚有未尽完善之处,例如,裁判书查询只能以案号,不能以姓名查询;宣判当日无法上网查询判决结果,往往需待隔日才能查到;「公示送达」上网后,大部分法院都没有关键字搜寻的功能等,但整体而言,确实让法院变得比较亲民化、便民化。

可是这些便民、礼民措施都仅止于司法行政业务。法官职司审判,审判要靠证据,证据的评价因自由心证会有不同判断,但这些都是审判核心事务,都是「审判独立」的范畴,与便不便民、礼不礼民完全无关。可是法院的核心工作就是审判,与审判程序有关的措施,不能亲民、便民,总让人感觉少了些什么!

所谓审判程序的便民、礼民,指的是无关审判核心,影响法官心证形成的程序。例如,要求法官开庭时尽量以「先生」、「小姐」来称呼当事人、要求法官开庭最少在庭期的第一件要准时开庭、遇到当事人不谙法律,转介法律扶助等,这些司法院都已经在做,只是做的不够多、不够彻底。例如,有律师案件,择定开庭时间后能先跟律师打声招呼,好让律师安排庭期;排定案件庭期,不管内容缓急轻重,第一次开庭离起诉时间太久;开庭时不让当事人充分陈述,有时候带有太多个人情绪;开庭时间老是在等书记官打字;调到证物后,不会主动通知辩护人阅卷,须待声请才给阅;通译不够专业;再开辩论理由未明;判决确定证明书总是在确定后很长的时间才核发等等,各股法官的做法就不尽相同。

再者,一些司法实务见解更让人觉得匪夷所思。诸如:判决书的教示期间写错了,说人民有知悉法律的义务,对于上诉期间的起算不生影响;债权人只知道债务人的一笔财产被查封,不知还有其他财产被查封,仅就知道的这笔财产声请参与分配,法院并不会告诉你还有其他财产可以声请参与分配等等,族繁不及备载。

法院便民、礼民不需要做到来法院开庭还要「奉茶」,也没有必要把当事人或证人休息区冷气开到都快令人感冒的程度,多数人一辈子可能只到法院一次,也只见法官一次,这次印象不好,如何期待人民会相信司法?

司法为民,是要为全体人民,司法公信力是一点一滴累积起来的,司法不能只沾沾自喜在50%胜诉人民的满意度,而是要进一步去找出另外50%败诉人民不满意的原因。为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司法院对于便民、礼民措施,应该重新全面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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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文章,东大国际法律事务所主持律师,国立东华大学财经法律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曾任法官,国立中正大学法学博士。以上言论不代表本公司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