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说法/司改一大步,判决书将载检察官姓名!
▲司法院召开刑事程序制度研议委员会讨论「刑事判决书记载起诉检察官姓名之具体方案」,让司法程序更公开透明。(图/视觉中国CFP)
大家知道,在法庭上,你看不到提起公诉检察官的名字吗?你知道现在起诉书是不会对外公开的吗?公开透明,一直是我们对于司法改革的主张,其中具体的提案包括「法庭直播」、「检察官挂名牌」、「公开检察官结案书类」等等。这些都是最快、耗费资源最小、最让人民有感觉的改革方法。
如今,这些议题受到司法院的重视,2017年10月25日,司法院召开刑事程序制度研议委员会,讨论「刑事判决书记载起诉检察官姓名之具体方案」。究竟这个会议讨论了些什么呢?
现在的判决书,只能看到审判长以及合议庭的另外两位法官的姓名。但在公诉人的部分,谨记载「某某地检署」、「某某高检署」而已,并不会看到检察官姓名。目前实务的做法,是将检察官的姓名置于判决书末,「本案经检察官某某某到庭执行职务」。但这也只会看到莅庭进行公诉的检察官姓名,从判决书中,通常无从得知案件是由谁起诉的。
未来的改变:将记载起诉、并办、到庭及上诉检察官姓名
判决书中应该要记载「起诉、并办、到庭及上诉」的检察官姓名,是本次会议的共识。让一般民众可以从判决书中,就可以得知整个案件经过哪些检察官之手。透过这样的制度,让检察官的分工更加透明,针对案件作评判时,也可以给予各检察官公平的评价。司法院刑事厅也会继续研拟具体可行之范例例稿,提供法官使用。
对于此次司法院的做法,公开透明的确是让人民再次信任司法的最佳管道,值得肯定。但若能在公布判决书的同时,也将检察官的起诉书作为判决书的附件,供人民查阅,也可比较检察官的起诉书和法院判决书内容的异同,这样更能让司法程序公开透明,也才能让社会大众给予参与该案件的检察官和法官们适当的公评。但无论如何,至少我们已经看到司法院的努力,期待未来司法能获得人民普遍的信任。(本文转载自法操FOL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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