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预警被解雇!货柜车司机「这招」告赢老板 讨回5年259万加班费
基隆冷姓货柜车司机指控被任职的仓储物流公司无预警解雇,因此提告要求老板给付离职前5年的加班费,总计共259万5519元。虽然业者辩称他们是承揽关系,并没有劳动契约,但基隆地院法官还是认定双方为雇佣关系,最后判司机胜诉,成功帮他讨回加班费。
▲冷男负责运送基隆港港区的货柜。图为基隆港。(示意图/记者徐文彬摄,下同)
冷男提到,自己是从2008年3月起开始担任该公司的货柜车司机,负责运送基隆港港区的货柜,原本约定货柜车由老板提供,他则受奖惩督导规范,并成立名为「承揽契约」的运输劳动契约,双方的薪资计算方式是以载运趟数为基准按件计酬,并依每趟货运目的地不同,按距离长短计算工资多寡,给薪方法则为每月两次,没想到2016年8月时却遭到无预警解雇。
冷男接着抱怨,在驾驶货柜车的期间常常遇到交通突发状况,或是因为港口等待货柜装载、卸载的时间较长,导致每一趟所需的时间不一,老板却只按照目的地计算工资,塞车、港口阻塞等风险都转嫁给不懂法律的他,受雇期间不敢有异议,如今被违法解雇,一想到过去那些工作时数超过8小时的日子,这才决定提告求偿259万5519元的加班费。
▲冷男感叹,塞车、港口阻塞等风险都是由自己承担,而非老板。
但仓储物流公司方面反驳,当初聘用冷男就是签订承揽关系,虽然车辆是由公司提供,但保养、维修以及油费都要由司机承担,计算报酬方式则是依运送货物的件数来看,不仅上下班不用打卡,司机还可以自行决定要不要接案,显然跟一般的劳动契约关系不一样。
不过,基隆地院法官认为,双方在人格、经济以及组织方面都有从属性,应属于劳动基准法上的劳动契约,虽然业者抗辩他们是承揽契约,冷男也放弃劳工权益,但是否成立劳动契约要依照双方实际的契约整体内容而定,而不是因为名义上是否成立承揽契约而有所差异,基于保护劳工的立场,最后从宽认定并判决业者败诉,必须给付冷男259万多元的加班费,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