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司机违停拒出示证件 员警「出这招」再加罚5千

货车司机违停态度差,拒不出示证件。(翻拍影片)

北市中正区南门市场贩售南北杂货的陈姓摊商,10月间,因交通违规不服取缔,甚至拒绝出示证件,以为警察拿他没辙,企图躲避罚单,员警也在场持续查证,双方在场磨耗40分钟,最后带回带出所查证身分,除依法开单外,再加上违反依社会秩序维护法,经由台北地院简易庭裁罚5000元。

陈姓男子10月13日在罗斯福路违规回转,被拦停以后拒绝出示证件,2名巡逻其中1人根据车牌,找到登记在罗斯福路的公司处所,才查出陈男的身分并开单。19日陈男又在在公司门口违停,警方到场后他故技重施,再次使出拖延招数,这次员警直接宣告权利,并依警察职权行使法、社会秩序维护法将人带回派出所查证。

警方表示,陈男已经连续2次,以为不出示证件,警察就拿他没办法,趁机躲避违规罚单,警方依规定搜证,并将人带上警车,陈男还一副不在意的样子,直呼「好啊!好啊!」当被带上警察,还大喊「可以这样吗!」其中罚单包括违规回转2400元、不服取缔900元、违规停车1200、不服取缔900及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裁罚5000元,共支付上万元罚款。

中正第二分局呼吁,根据警察职权行使法第8条第1项第1款规定,警察对于已发生危害或依客观合理判断易生危害交通工具,得予以拦停并要求驾驶人或乘客出示相关证件或查证其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