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贪污案经理缴回百万贿款 判囚2年10月上诉遭驳回
中油炼制部经理涉嫌索贿案,一审遭判2年10月,上诉高雄高分院驳回他的上诉。(示意图/达志影像)
中油炼制事业部采购弊案,前劳工董事陈枝章勾结炼油厂修护组经理张子房,以协助包商验收、游说变更设计、泄漏工程底标等收贿,2人分别缴回155万元不法所得,并捐出120万、40万元公益金,一审陈被判2年、缓刑5年;而张子房则被判2年10月,他不服判决上诉,今日高雄高分院宣判驳回。
台湾中油炼制事业部前执行长徐汉收回扣,中油被检调廉陆续查出多起贪渎弊案,其中,于2015年至2021年担任中油劳工董事的陈枝章,与采购审查小组的修护组经理张子房,利用参与董事会采购审议小组之便,图利业者廖晟合,令廖的铭荣元公司可以顺利得到中油的标案。
陈枝章于2017年办理台中港供油中心润滑油槽及灌装工程案时,张子房也有参加「采购审查小组」、「董事会采购审议小组」会议,张子房得知会议内容后将其透露给业者廖晟合,令廖的公司顺利得标。该案进入验收程序,廖晟合为了完成验收,于2021年7月21日至中油公司煉制事业部新北门停车场与张子房见面,请张子房协助此案验收,并交付140万元,张子房将70万元交给陈枝章。
另外,在办理第二柴油加氢脱硫工场反应器汰旧更新统包工程案,此工程预算达6亿元,陈枝章在采购会议与张子房联手,协助说服桃园煉油厂变更原始设计规范。虽然此案由其他公司得标,但廖晟合为答谢陈、张两人的协助,仍交付张子房50万元作为答谢,陈枝章得25万元。
陈枝章与张子房另涉及「永安厂增建气化设施兴建统包工程案」、「石化事业部林园厂」等案。陈与张在此5案中共获得不法利益115万和155万元。一审桥头地方法院审理后,陈枝章所犯3罪包含贪污治罪条例之不违背职务收受贿赂罪等,处以2年徒刑,褫夺公权4年,缓刑5年;张子房犯贪污治罪条例之不违背职务收受贿赂罪等,处徒刑2年10月,褫夺公权5年,未获缓刑,张子房不服上诉,高雄高分院8日驳回他的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