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缉犯盗卖红豆 遭判2年8个月徒刑

高雄检警去年破获一件红豆盗卖案,图为美浓农会在破案后派货车去藏放红豆的地点载回赃物。(翻摄照片林瑞益高雄传真)

通缉犯王亦杰利用受美浓区农会委托之便,勾结同为该农会载运红豆的张姓工人,将上百吨红豆贱卖给郭姓男子,高雄检警调查后,循线逮捕王男等人,讯后移送桥检。桥院审理后,判处王亦杰2年8个月徒刑

检警调查,王亦杰化名王焕杰,受雇于美浓区农会,于2019年8月至11月,将存放在屏东县农会多处仓库碾米厂的红豆,载运至美浓区农会的清水仓库。

王亦杰聘用了工人张嘉纬管理红豆仓储与运送。王亦杰因为发现清水仓库管理松散,且未严格清点红豆数量,于是告诉张嘉纬「红豆计划」,张同意配合,开始驾驶大货车,运送红豆盗卖。不知情的黄姓男子也配合计划。

检警表示,王嫌指挥调度张嫌,于2019年10月21、22、24日3度前往盛发仓库载运红豆,载到清水仓库。共盗卖红豆132吨850公斤,价值新台1018万余元。位于屏东的世谷公司的郭姓男子明知道此批红豆来路不明,仍以每公斤35元的价格向王嫌购买,汇款330万元给王亦杰的帐户市价一公斤76元

检警调查后,于2020年1月30日拘提王亦杰到案。案经桥头地院审理后,依业务侵占罪判处王男和张男各2年8个月及1年有期徒刑,收受赃物的郭男则因先缴还100万给农会,被判处1年6个月有期徒刑,缓刑4年,并须提供160小时劳务,接受5场法治教育黄男则因不知情,获判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