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扮地下钱庄「年息365%」催债 男遭判3个月徒刑
陈姓男子假扮地下钱庄出借现金给徐男,还开出年息365%向徐男讨债。(示意图:shutterstock/达志)
徐姓男子投资失利急需用钱,陈姓男子谎称自己有认识的地下钱庄,可以帮忙调度资金周转,徐男于是向陈男借贷20万元,并签下20万元本票作为担保,未料事后陈男三番两次催债,还出言恐吓若不还钱就要开枪、叫亲友买寿衣预备,让徐男吓得报警,新竹地院判处陈男有期徒刑3月。
徐男因急需用钱,向陈男借贷20万元,在新竹市某处面交时,签下1张面额20万元本票作为担保,计息方式以每10日为1期,每期2万元,先扣首期利息2万元,实拿18万元,换算年息高达365%。
陈男出借现金没多久后,开始疯狂追讨现金,传讯给徐男表示:「我会X掉你」、「你这几天小心、不要给我捉到、干」、「你也不用拿别人押我、这是新竹、我在地人、开枪我也有」、「你哥不露脸、买寿衣给他、请他交代后事!」、「人在哪里,不要让我去找你」等讯息,以此加害生命、身体、自由之事恐吓徐男,致使徐男心生畏惧。
不过陈男却辩称自己只是帮徐男向地下钱庄借钱,自己与徐男没有借贷关系,只是帮忙担保而已,利息钱也都转交给地下钱庄了。新竹地院法官审理时发现,陈男对于地下钱庄一事支吾其词,令人怀疑是否有地下钱庄的存在。
法官认为,假如陈男是替徐男出面借钱并作保,陈男应持续处于受地下钱庄追讨债务而难以清偿的状态,岂有可能对地下钱庄资讯一无所知,甚至无从提出借据或对话纪录?与常情有所不符,还故意收取与原本显不相当的利息。最后依重利罪、犯恐吓危害安全罪判处陈男有期徒刑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