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男杀死奈良鹿 地院判刑10月缓刑3年

先前因杀害奈良鹿而遭起诉的日本男子一审遭奈良地方法院判决10个月有期徒刑、缓刑3年,另须交付保护管束。(图/新华社

利刃杀死日本国家天然纪念物「奈良鹿」、被检方依违反文化保护法起诉的23岁被告吉井勇人,今天一审遭奈良地方法院判决10个月有期徒刑、缓刑3年,另须交付保护管束。

日本产经新闻报导,承审法官石川理纱在判决理由中谴责被告「轻视动物生命,残忍且恶质」的犯行;但另一方面也考量被告有所反省,且有可供改过自新的相关支援,所以判决被告缓刑并交付保护管束。

被告是在今年2月7日凌晨2时左右,在奈良市奈良公园内,持类似斧头般的利刃杀死一头奈良鹿。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