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岁熟女坐捷运博爱座被骂 对老翁吐口水判罚8千

台北捷运公司宣导礼让老弱妇孺博爱座。(图/取自台北捷运公司网页)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35岁刘姓女子搭捷运时坐在博爱座上,被郭姓老翁批评,两人起了口角刘女对老翁3度吐口水,台北地方法院12日公布判决,依公然侮辱判罚刘女8000元。全案可上诉。

去年(2011)10月,刘女在台北捷运西门站转搭往小南门站的列车,因坐在博爱座,与郭姓老翁口角,老翁指出,刘女翘着二郎腿坐博爱座,他用拐杖指着「非老人孕妇或行动不便、抱小孩者,请勿占用」的标语,大声念给刘女听,刘女却指他吐口水。

刘女否认犯行,指出老翁骂她「不要脸」,两人发生口角后,老翁激动地不断靠近她,她作势要他后退,但对方先对她吐口水,她才还击。法官则根据双方供词,认定刘女在公开场所对老翁吐口水,构成公然侮辱罪,考量女犯后否认犯行,且不愿赔偿被害人,以刘女无悔意,判处罚金8000元,得易服劳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