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I追缉的强盗犯 在台判刑3年半定谳
FBI追缉的强盗犯,在台判刑3年半定谳。(示意图/达志影像)
台籍男子胡家泰20年前在美国电子公司任职,他提供公司内部资讯帮助强盗集团抢劫,并导致公司工程师遭枪杀死亡,犯后他逃回台湾,经FBI追缉多年并依司法互助协定来台作证指控犯行,4年前胡男遭台北地检署起诉,最高法院依强盗未遂罪31日将他判刑3年半。
判决指出,胡男在2008年7月在美国生产销售电脑CPU及RAM的Wintec公司任职,他的友人Michael Liu询问公司内部资讯,他知悉对方将持枪到公司强盗财物,仍助对方搜集公司高单价产品的储藏处、仓库关门时间、人员下班时间,及监视器安装地点、警卫所在地点。
Michael Liu于是指派7名男子,在同年8月28日晚上8点半头戴面罩,手持冲锋枪及各式手枪前往强盗,警卫遇袭后大声呼叫,公司负责人及2名员工听到后,立即返回将仓库门上锁开车逃离现场以免遭害,歹徒不满未取得财物,朝汽车扫射致工程师遭击毙。
案发后由美国联邦调查局FBI侦办,主谋大陆籍的Michael Liu在美国法院审判中作证后,因受证人保护方案,已变更年籍资料及住所取得全新身分,目前仍居住在美国,除了胡家泰逃回台湾外,其他强盗共犯全部落网并遭起诉判刑。
由于Michael Liu向美国法院作证指控胡家泰提供公司资讯协助强盗,FBI追缉后得知胡男下落,通报台湾司法单位请求刑事司法互助,检方指挥刑事局干员在2014年将胡男逮捕,FBI特别干员特地来台作证并提供相关犯罪证据,检方讯后将胡男起诉。
台北地院将胡男判刑4年,高院认定胡男犯案时正值青壮年,却因友人提供报酬供玩乐,将公司资讯提供给对方供强盗,且在美国犯罪后为逃避审判而回台,犯后又否认犯行不思悔悟,依共同犯携带凶器强盗未遂罪判刑3年半,案经上诉,最高法院驳回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