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国家队竟「暗杠9百片口罩」私卖 前后指部中校下场惨了
后备指挥部中校李志交被控盗卖国家队口罩900片。(本报资料照片)
3年前新冠疫情刚爆发时,时任后备指挥部中校李志交受派督导口罩国家队,他投资汤包店亏损,竟盗卖医疗用口罩900片,最高法院驳回李的上诉,依侵占职务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财物罪将他判刑6年6月,褫夺公权3年,全案定谳,李须入狱服刑。
本案是因2020年因应新冠病毒疫情,卫福部依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向广钺淂公司全数征用其生产之一般医用口罩及外科手术口罩,由指挥中心协调国军支援生产口罩之防疫工作,李志交在同年2月18日起经台北市后备指挥部指派至广钺淂公司担任督导官。
李志交带队从事口罩生产作业,并负责口罩点交等职务,却在同年2月23日7点由张政阳(缓刑3年确定)开车至广钺淂公司,李志交借词需人手整理口罩,自广钺淂公司产线区搬出大型纸箱的零散口罩至大门区,指示张政阳抽取部分口罩装填小型纸箱至张的车后车厢载走。
隔天,张政阳又开车从广钺淂公司产线区搬出口罩,李男共侵占900片口罩,再与不知情的买家约在新竹县湖口乡湖口服务区,由李志交收钱后出售口罩给对方。
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将李依贪污罪的侵占公有财物罪重判10年2月,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认定,他侵占口罩3箱非属公有财物,一审认他犯贪污罪即有未洽,予以撤销改判。
更一审考量李男利用担任广钺淂公司督导官,主管口罩生产、点交等职务之机会为本件犯行,所为非是,且犯后未见悔悟之意,判刑6年6月,褫夺公权3年,没收、追征其犯罪所得即口罩300片、8000元。李提上诉,最高法院驳回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