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洋渔船欠薪256万逾一年 渔业署:最重罚25万、收照一年
台湾远洋渔船「铕富」号传欠薪超过一年、金额超过8万美元(约新台币256万元),多个民间团体7日召开记者会声援,要求赔偿工资。(Wi-Fi NOW for Fishers’ Rights 倡议协调委员会提供/林良齐台北传真)
台湾远洋渔船「铕富」号传欠薪超过一年、金额超过8万美元(约新台币256万元),多个民间团体7日召开记者会声援,要求赔偿工资。渔业署表示,经检查发现该渔船疑积欠外籍船员薪资达11至15个月不等,已要求限期给付,若逾期未完成将以仲介机构保证金抵偿,也可依远洋渔业条例处5万元至25万元罚锾,并且经营者之渔业证照,若涉人口贩运也将移送地检署侦办。
渔业署呼吁,远洋渔业要发展,船员权益须维护,我国远洋渔业的劳动力除我国籍船长外,几乎全由外籍船员组成,外籍船员是我国远洋渔船的重要工作伙伴,呼吁远洋渔业经营者应善待外籍船员,依法规及劳务契约规定如期发放全额薪资,让外籍船员在我国远洋渔船有良好的劳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