鳗苗捕捞期2月28日结束 新北渔业处吁渔民遵守禁渔规定

鳗苗捕捞期2月28日结束,新北渔业处吁渔民遵守禁渔规定。(图/新北市渔业处提供)

记者郭世贤/新北报导

鳗苗捕捞期即将结束,行政院农业委员会业于2018年公告实施「鳗苗捕捞渔期管制规定」新北市政府渔业处呼吁渔民遵守每年3月1日至10月31日禁止捕捞鳗苗之规定,禁止于距岸3浬内海域潮间带河口水域以任何方式捕捞鳗苗,让鳗鱼资源得永续利用

渔业处表示,鳗鱼养殖是我国长久以来的传统产业,目前养殖所需的鳗苗仍然需要依赖天然苗,因此中央仍开放特定时间让渔民采捕鳗苗,现鳗苗捕捞期即将结束,新北市渔业处呼吁渔民遵守「鳗苗捕捞渔期管制规定」相关规定,勿于禁捕期捕捞鳗苗,让部分鳗苗得以溯河成长,维持资源永续利用。

渔业处长张丽珍表示,「鳗鱼苗」渔汛期适逢冬季并跨越年度,部分渔民借由捕捞鳗苗赚取「年终奖金」,是渔民收入来源之一,但为利鳗鱼资源量的补充,依现行中央法规,一年之中有8个月是禁止捕捞的,有限制的采捕让渔业资源得以永续利用,产业得以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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