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首例新冠肺炎住某社区」 假讯息首PO是她!缴库1.5万缓起诉

基隆首例新冠肺炎住某社区检警逮到不实疫情讯息者罚15000元。(图/记者郭世贤翻摄)

记者郭世贤/基隆报导

基隆新冠肺炎爆发期间,3月间出现首名确诊病例时,有民众凭自己臆测未经查证下,在LINE群组乱PO确诊病例出现基隆市某社区,引起民众恐慌,对该社区居民造成伤害。基隆地检署指挥警方立即逮到PO文的杨姓妇人,近日再找到首PO的陈姓妇人,基隆地检署缓起诉处分,但须支付国库1万5000元缓起诉处分金及PO法规宣传文30人以上。

基隆市3月12日出现首名确诊病例,赖姓女看护看到杨妇在基隆市长照看护LINE群组上PO出首名确诊,仍在脸书社群转贴PO出首名确诊病例住在基隆市某社区。基隆市警局刑警大队科技犯罪侦查队马上找到赖女删文并追查来源,约谈杨妇了解后是陈姓女看护私LINE给她,她好心提醒才PO在长照看护群组。

为追查假讯息来源,检察官马上指挥科技警方溯源找到PO,以正社会视听,最后找到第一PO确认是陈姓女看护,经约谈陈女,她表示,基于好意,听说是发生在某社区,才私LINE给杨女,杨女才错误的讯息,转PO在基隆市长照看护LINE群组上,提醒其他看护们能注意。导致假讯息流窜,引发社会恐慌深感抱歉。

基隆检方认定,陈妇系触犯「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第14条「散播有关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流行疫情不实讯息罪」,但她系基于好意提醒好友,无明显传播意图深表悔意,也依检方要求将相关触犯罚则法规转传给LINE群组内30多人,因此在陈妇缴交1万5000元后,缓起诉处分,并要求她接受3小时法治教育课程

基隆地检署主任检察官陈彦章提醒,市民散播有关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流行疫情谣言或不实讯息,得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300万元以下罚金,不要轻易触法。对于疫情资讯应谨慎面对,切勿以讹传讹,任意转传、分享、散播不实讯息,以免触法。

陈彦章表示,若发现有任何散播不实讯息,或对已征用之防疫物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及如有患者不遵行各级主管机关防疫措施情事,请向辖区检警举发,基隆地检署将积极查办,守护民众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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