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智老翁塞100元…带女童回家揉胸!猥亵判1年去世 子女要赔40万

▲一名86岁男子看到女童,塞100元钞票回家猥亵得逞。(示意图记者一中摄,照片变色处理;非当事女童)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新北市一名86岁蔡姓男子利用100元钞票,诱拐国小女童回家,要她脱去衣服后躺在床上任由亲吻摸胸。由于蔡男罹患失智症,地院依加重强制猥亵罪判1年徒刑,女童家属另提民事求偿50万元,但蔡男今年2月过世,其3名子女没有抛弃继承,新北地院判3子女须在继承遗产范围内,连带赔偿女童及母亲40万元。

事情发生在2014年8月31日,蔡男见到女童正帮清洁工母亲在社区打扫,上前攀问:「你几岁、读几年级?」称赞对方很乖,要给她100元钞票,带回家摸胸。女童抗拒,却仍被猥亵得逞,事后向母亲哭诉而提告。

蔡男一审审理时辩称女童自行至他家按门铃时,称肚子饿没钱吃饭,他给女童100元,还拿东西给女童吃,却「好心没好报」。然而,法官认为蔡男的供词不一致,因此不采信,且女童案发后常作恶梦、哭闹,认为蔡男漠视女童性自主决定权身体控制权,只为了满足自己的性欲,而造成他人之心理莫大恐惧及厌恶。

由于蔡男被医院鉴定罹患失智症,新北地院去年7月依加重强制猥亵罪轻判1年徒刑。上诉后,高等法院去年9月开庭,蔡男的失智症日渐恶化,无法打理生活,日夜作息混乱,法官认为蔡男已达「心神丧失」程度诉讼上无法为自己辩护,因此裁定蔡男康复前,停止审理猥亵案。

没想到,蔡男于今年2月过世,民事诉讼由其3名子女继承,其中1人主张「限定继承」,指判赔金额不应超过继承所得财产,而另2人没有表示任何意见。新北地院审酌,蔡男生名下有房有地,并依造女童的心理伤害,判蔡男的3名子女应于继承遗产范围内,连带赔偿女童及母亲共40万元,可上诉。